潛規則氾濫行業往往有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縱容
劉俊海指出,潛規則存在的首要原因是不對等的市場供求關係,不僅是財力上的不對等,還有資訊佔有上的不對等。賣方處於強者地位,他們的話語就會轉化為潛規則。
調查中57.8%的人認同此觀點,認為潛規則存在的癥結是商家處於強勢地位;還有83.7%的人認為癥結是維權成本太高。
葉茂良説,大家一直有一個誤解,覺得訴訟的成本很高,其實不是這樣。假設一次訴訟標的在1萬元以下,法院會收訴訟費50元,訴狀可以自己寫,花5~10元列印。如果勝訴了,訴訟費、交通費都由對方支付,還能得到賠償。只要花一個星期好好研究,法律的東西要弄懂並不難。實在不會寫訴狀,還能口頭起訴。何況維權的途徑也不止訴訟這一條,比如直接和經營者協商、向工商、行政部門投訴,請仲裁機構仲裁都是有用的渠道。
調查中,65.6%的人期待政府主管部門加強監管,48.9%的人期待在各産業主管部門設置消費者權益機構,41.4%的人希望加強行業協會的規範作用。
“我們發現,潛規則氾濫行業,背後往往有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在縱容,甚至推動。”劉俊海説,政府主管部門應當進一步創新立法、執法和監管的新思路,尤其要把清理潛規則、維護消費者權益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行業協會不能一味“溺愛”企業,要真正發揮教育、管理、監督、服務的功能。
調查中,還有57.1%的人指出造成潛規則最大原因在於相關法律法規的滯後;46.7%的人期待消法貫徹向消費者適度傾斜的原則。
據了解,已實施15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迎來第一次修改。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徐士英建議,消法修改應根據現在的形勢,把反映出來的潛規則進行分類,哪些涉及選擇權,哪些涉及賠償權,哪些涉及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都應分別做一些原則性的規定。還應當賦予消費者協會訴訟權,使其可以代表消費者提出訴訟。
劉俊海表示,消法會貫徹向消費者傾斜的原則,消法修改應著眼于拓寬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範圍,擴大該法的調整對象,充實消費者權利類型,強化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他強調,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要把清理潛規則作為衡量有沒有競爭力、有沒有誠信、有沒有社會責任感的標準。
“現在光靠幾個人來維權是不夠的。每一個消費者都要懂得些法律知識,要知道哪些是不公平的,這樣在和商家理論時才有底氣,如果所有人遇到不公平的事都能提出來,這些潛規則就不可能存在了。”葉茂良説。
調查中,34.8%的人認為消費者應該聯合起來採取維權行動,29.0%的人表示希望商家加強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