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8日電 2009年1—11月,中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其中,監察部直接參加16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已查結11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9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51人。
中央紀委監察部7日在京召開紀檢監察機關一年來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會議透露以上資訊。
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去年前11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15420件,結案101893件,處分106626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4.4億元。
其中,開展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共接到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方面的群眾投訴舉報8794件,核查3822件,處分259人。
嚴肅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腐敗案件。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3743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764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了王益、米鳳君、陳少勇、朱志剛、皮黔生、黃松有、陳紹基、王華元、鄭少東等大案要案,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許宗衡、李堂堂、黃瑤、宋勇、康日新、張春江等。各地各部門也查處了一批在本地本部門有影響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