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全國臺聯副會長紀斌(趙輝 攝)
台灣網3月10日北京消息 一直致力於維護臺商合法權益的全國政協委員、臺聯副會長紀斌,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中一口氣提交了5份關於臺資企業的提案。今天記者採訪他時,他又打開寫得密密麻麻的筆電,闡述新想到的提案。
規範零售業市場秩序,促進零售商與供應商公平交易
最近有一些臺商連續向紀斌反映有關零售業市場秩序的問題。他介紹説,很多臺商從事零售業,做供應商。而目前許多零售商利用市場佔有的優勢盤剝供應商。他們通過亂收費、要求代銷等方式賺取大量的仲介利潤。比如有臺商發現一些超市集團向供應商巧立名目收取各種費用。紀斌認為,一個企業應該有自己的管理風險能力,而不是把風險統統轉嫁。現在零售商經常要求供應商降價促銷,供應商在這種狀況下往往迫於無奈降價。這是一種不公平交易。
紀斌説,2006年商務部牽頭幾個部委曾出臺一個“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但它不是條例,不具備法律的強制性。紀斌建議把這項辦法變成條例,並擴大宣傳,“如果這種不公平交易現象持續下去,供應商只好要麼盤剝農民、壓低原材料的價格,要麼犧牲品質,這對市場很不利。守法的臺商作為這種不公平交易的受害者,會很難生存。”
在臺資企業中加強司法宣傳、援助等工作
紀斌曾經和政協提案委員會走訪司法部,了解在臺資企業中的司法宣傳、援助等工作情況。他説,雖然都是中國人,但很多臺商對大陸的環境並不是很熟悉。所以法律出臺之後要對他們進行宣導,臺商自己也有這方面的迫切要求,甚至有臺商建議在黨校辦班,幫助他們了解大陸政策。對臺商進行法律援助也很重要,紀斌表示,臺商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弱勢群體,要幫他們逐漸適應。
紀斌還建議以後在任何與臺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出臺之前,可以利用臺盟、臺聯、臺企聯等人民團體和行業團體渠道,正式聽取臺商的意見,像勞動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包括食品安全法等等,“他們畢竟是利益攸關者。”
推廣徵信所經驗,落實1300億台商貸款
在《儘快落實1300億台商貸款的提案》中,紀斌提到,作為商業銀行,金融機構有自己的商業利益和規避風險的要求,而利益取決於控製成本。銀行往往選擇放大額貸款,因為發放一筆一千萬的貸款和一筆十萬的貸款成本差不多。而臺商大多數是中小企業,拿到貸款很困難。
對於臺資企業融資難問題,紀斌也想了一些解決辦法。他表示,銀行貸款流動資金需要不動産做抵押。臺資的不動産很少,大部分廠房、土地都是租用的。沒有可用來抵押的資産,就拿不到內資銀行的貸款。臺灣銀行進大陸現在剛剛開始,數量還很少。臺商若到臺灣或國外銀行貸款,信用問題又難以解決。所以如果有徵信所能夠確定企業的信用,或者有擔保制度,問題就好解決。
紀斌舉例説,臺灣有一個中華徵信所負責給企業評級,臺灣的銀行就用它來徵集企業的信用資訊。如果將它引進,或者有大陸徵信所與它合作,為臺資企業評級,就可以幫助我們的銀行徵集臺資企業的信用資訊,以便發放貸款。(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