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臺北2月19日電(記者李凱 王妍)臺北地方法院19日下午開庭審理陳水扁家族所涉弊案,傳訊被告、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陳鎮慧當庭表示對檢察官所起訴的罪行全部認罪。
一開庭,陳鎮慧就對檢察官起訴的偽造文書、偽證、貪污、洗錢4項罪名錶示全部認罪。在上次出庭中,陳鎮慧僅承認偽證和偽造文書。
在庭訊中,陳鎮慧表示,是吳淑珍指示她將錢搬進陳水扁家並以單據核銷,所有過程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都知情。
目前,陳水扁家族所涉及的四大弊案首批被起訴的14名被告中,只有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3人不認罪,吳淑珍部分認罪。
臺灣媒體認為,陳鎮慧全部認罪將對陳水扁家族弊案的審理造成重大影響,她的供詞可能對陳水扁及吳淑珍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