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就業 保民生:上半年我國改善民生取得積極成效

時間:2008-07-29 08:11   來源:新華社

促就業 保民生 扶持困難群體
——上半年我國改善民生取得積極成效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韓潔 杜宇)在接連遭遇重特大自然災害、經濟發展面臨更多挑戰的情況下,今年上半年我國始終將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通過積極促進就業、保障教育、醫療和社保等社會事業發展,增加對受災地區及低收入群體補助等多項措施,改善民生取得積極成效,推動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

  應對就業壓力 積極就業政策再發力

  在當前就業壓力較大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我國就業和再就業工作仍取得新的進展。中共中央近日在中南海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上提出,下半年要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切實做好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大力幫助受災地區勞動力就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人員640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282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人數77萬人,為實現全年目標任務打下良好基礎。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説,今年上半年,我國進一步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層層分解落實年度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任務,繼續組織開展再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大力推進高技能人才和職業培訓工作,有力促進了就業工作的開展。

  為落實積極就業政策,今年以來財政部進一步完善了從事個體經營的收費優惠政策以及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加大對個體經營者和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努力拓展就業渠道。同時,及時預撥2008年就業補助資金,支援地方促進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

  值得關注的是,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當前我國就業工作正面臨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

  汶川特大地震使災區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因災傷殘的就業困難人員劇增,零就業家庭數量進一步增加,大批農村勞動者失去土地和農業收入來源。統計顯示,截至6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835萬人,比一季度末增加10萬人,主要是地震災區新增的一批失業人員,登記失業率為4.0%。

  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均表示,目前正在積極開展針對地震災區的就業援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相關工作。已有19個省區市和廣東省深圳市與3個災區省份簽訂了對口就業援助協議。

  加快改善民生 社會事業再譜新曲

  在努力落實積極就業政策的同時,我國還加快推進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讓更多困難家庭學子走進校園,將醫療和社會保障網路擴大到每一個角落。

  給每個孩子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2008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助學經費達到223億元,目前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近114億元,努力確保廣大高校和中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就學。

  財政部還明確,對高校生源為地震重災區的農村學生(含縣鎮)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災前不屬於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的,一律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並按月足額發放。2008年5月至7月所需資金各高校先行墊付,後由中央財政據實結算。秋季開學後,對因地震災害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予以資助。

  為保證地震重災區中小學秋季如期開學,經國務院批准,中央財政于7月25日從“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中預撥23.2億元,用於地震重災區中小學受損校捨得維修加固和教學儀器設備重置。

  在推進教育公平的基礎上,上半年政府還努力為百姓編織“社保安全網”。今年前6個月,全國實發基本養老金3724億元,截至6月底,全國已連續54個月實現基本養老金當期發放無拖欠。

  各項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上半年,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穩步推進,省級統籌步伐加快,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進展平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正在進行啟動前的準備工作,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正在抓緊制定。

  此外,上半年醫療保障工作也取得積極進展。2008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的數量將達到全部地級城市數量的50%以上,財政補助標準提高1倍,並繼續健全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與此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全面開展,各級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比原來的補助標準翻一番。同時,中央財政補助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將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在50%以下的市轄區和計劃單列市全部納入補助範圍。截至2008年7月,中央財政共下達新農合補助資金246億元。

  扶持困難群體 多舉措增加居民收入

  雨雪冰凍災害以及四川汶川地震致使我國數千萬群眾受災,物價上漲也給城鄉困難群體生活帶來影響,為此政府部門採取多項措施增加對困難群眾的生活補助,並努力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今年以來,為緩解物價上漲對城鄉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中央財政已經連續三次提高了低保對象補助水準。

  我國從2008年1月1日起,將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準分別按每人每月15元和10元的標準提高,以確保城鄉低收入群體生活水準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國務院決定,對受災嚴重的安徽、湖北、湖南等7省城鄉低保對象,從2月份起按每人每月15元和10元的標準發放3個月的臨時補貼。

  今年6月,為了緩解成品油等價格調整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國務院再次決定,從今年7月份起,將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準分別按每人每月15元和10元的標準提高。這次提高低保補助水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予以負擔。截至目前,中央財政2008年共安排並撥付城鄉低保補助資金363.1億元。

  此外,中央財政還及時向遭受地震災害影響地區下發生活救助資金,幫助受災群眾恢復生産生活。財政部門還通過增加支農補貼、生豬生産補貼、退耕還林補助、小麥最低收購價等多種形式增加農民收入,並通過支援就業和減輕稅負等間接途徑增加居民收入。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密切關注物價變化情況,研究探索建立城鄉低保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和與物價變動相適應的動態補貼機制,繼續加大財政對保障民生的支援力度,努力保證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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