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3日電(記者錢春弦)近年來,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為推動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進行了不懈努力,開展了一系列務實的準備工作。
2005年10月下旬,旅遊協會會長邵琪偉率團,組織了由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界代表參加的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考察團,實地考察了旅遊線路、旅遊景點以及相關接待設施。
2006年4月,國家旅遊局與公安部、國臺辦聯合頒布《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2006年7月,為實現雙方以民間機構進行磋商,經民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成立了“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同年10月,臺灣也相應成立“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
2005年以來,國家旅遊局以民間機構名義,邀請臺灣觀光協會牽頭組織臺灣業者代表團,先後三次、每次300多人規模參加在昆明、上海兩地輪流舉辦的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
2006年和2007年底,以“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名義,兩次組織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界入島,參加“海峽兩岸臺北旅展”,向臺灣同胞介紹大陸旅遊業,展示大陸豐富多彩的旅遊資源,推介大陸旅遊線路和景區景點。兩次均設255個展臺,2300平方米展位面積,分別吸引公眾17萬、19萬人次。
國家旅遊局專門召開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領隊人員工作會議,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了第一批組團社,研究討論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領隊管理辦法》《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注意事項》《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團名單表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相關管理辦法的草案。
從2006年10月到2007年8月,國家旅遊局以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名義,與臺灣旅遊民間組織在澳門進行了6次技術性磋商,雙方就磋商主體、模式和人員身份、旅遊形式、團隊人數、每日配額、開放區域、證件採認、旅遊包機、市場秩序規範、互設辦事機構等相關事宜廣泛交換了意見,達成了諸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