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針對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日前發函臺當局,請求將本案相關卷證解密。馬英九最終決定不解密,但同意司法部門使用相關卷證。這讓臺檢方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的進度大大向前邁進,現在更傳出,在這個星期就有可能傳訊陳水扁。對此,臺“特偵組”發言人朱朝亮不願證實。
朱朝亮表示,項目會議今天中午召開,最快下午就可以確定下一步的偵辦方向。“公務機要費案”案情漸趨明朗,臺“特偵組”有了調閱卷宗的權利後,對於陳水扁真正的涉案程度,可以有更快的辦案速度。
據臺媒了解,臺檢方于2006年偵辦“公務機要費案”時,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共同以不實發票,詐取公款1480余萬新台幣元,依貪污等罪起訴吳淑珍及3名陳水扁辦公室承辦人員。當時陳水扁因有“刑事豁免權”,臺檢方在今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後才進行追訴。
臺“特偵組”在5月20日當天,將陳水扁改列貪污被告,並列為出境通報管制對象。當天,臺北地方法院也限制吳淑珍出境。(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