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新華社記者鞠鵬攝
(兩會授權發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三次會議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12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
主席團常務主席吳邦國主持會議。
3月9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代表們對常委會工作報告給予高度評價,普遍認為報告對過去五年工作成績的總結實事求是,對存在問題的分析恰如其分,概括的四條經驗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回答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若干重大問題,對今後五年特別是今年工作提出的總體思路和具體要求切實可行。大家一致同意批准這個報告。根據代表們提出的具體意見和建議,報告進行了多處修改,其中比較重要的修改有6處。主席團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主席團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12日上午,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一致同意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主席團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受中共中央委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習近平就中共中央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作了説明。
習近平説,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是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之一,也是關係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對推薦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十分重視,在研究十七大人事安排時,就作了通盤考慮。中共十七大閉幕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政治局即對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換屆人事安排工作進行了研究。中共中央認為,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班子應當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職能,為全面完成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各項戰略任務而奮鬥。中共中央提出,為推進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的新老交替,進一步增強活力,使新一屆國家機構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現國家機構中一些年齡較大的同志將退下來,充實一些相對年輕的同志。新進入國家機構的人選應主要考慮本人的素質和條件,同時,也要考慮工作需要和結構要求。人選中應有各方面的領導骨幹,也應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還應有女同志和少數民族同志。新一屆國家機構提名人選一般應為四十年代以後出生,個別民主黨派領導人的提名年齡可適當放寬。要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按照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的要求,著眼于我們事業的長遠發展,著眼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著眼于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切實做好換屆人事安排工作。
習近平説,根據中共中央確定的原則,去年12月初對新提名為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的中共預備人選,在正省部長級和正大軍區職以上黨員領導幹部範圍內進行了民主推薦。通過民主推薦,發揚了黨內民主,拓寬了選人視野,使新提名人選具有較好的民意基礎。對非中共人選,分別聽取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的意見。對擬新提名的人選,有的結合十七大“兩委”考察,有的結合省級領導班子和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換屆,還有的專門組成考察組進行了考察,同時就他們的黨風廉政情況聽取了有關部門的意見。經過廣泛聽取黨內外各方面的意見,包括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以及有關領導同志的意見,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成員反覆醞釀,認真研究,並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討論,提出了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之後,又就這個建議名單同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進行民主協商,聽取了他們的意見。2月27日,中共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這個建議名單。提請大會主席團審議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人選建議名單,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需要和結構要求,在各地各部門和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及其他有關方面推薦的基礎上,經黨內外反覆醞釀、協商,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研究提出的。
習近平説,這次全國人大換屆,有一些黨內外的老同志由於年齡原因,沒有繼續提名。長期以來,他們為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辛勤工作,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了寶貴貢獻,這次又以實際行動為實現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的新老交替做出了新的貢獻。我們向他們表示崇高的敬意。
主席團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人選名單,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人選名單,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人選名單,作為主席團提名,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
據介紹,中共中央推薦的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提請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後,依照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的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的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人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人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提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後,提請大會選舉;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提請大會表決。
主席團常務主席王兆國、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