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駐臺灣代表齋藤正樹公開發表“臺灣地位未定論”,引起臺灣當局的不滿,甚至有人高喊“讓他滾回日本去”的口號。這番言論當然不是他事後所謂的“個人見解”能夠緩解的。臺灣從來就不曾有地位問題。日本于1895年以馬關條約強行割據臺灣,但後來對日抗戰,國民政府宣佈廢止對日一切條約;而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簽署降書,都一再確定臺灣的歸還。因此,“臺灣光復”無論就法律或歷史而言,皆毫無任何疑義。
臺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當我們為了“臺灣地位未定論”而譴責日本時,不能不知道戰後的日本,在本質上只是美國的從屬,真正的主宰則是美國。所謂“臺灣地位未定論”原是美國一度想炮製的東西,後已知難而退,日本所扮演的只不過是美國的反舌鳥而已。
美國對臺,溯自19世紀起即念茲在茲,從未忘卻,儘管它的許多圖謀並未成真,但初衷不變,總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而做著調整。二戰後臺灣光復,但緊接著國民政府退避臺灣、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的企圖遂又有了機會。杜魯門在派遣第七艦隊的文告中,曾提“臺灣地位未定”的説法。美軍駐日司令部更曾表示過要通過“臺灣地位未定”這種説法,藉著對日和約,而將臺灣置於美國或聯合國的託管之下。因而,美國為了炮製“臺灣地位未定論”,以蘇俄不承認國民黨政府為藉口,將兩岸排除在外,導演了一場“舊金山和約”。由於當時的國民黨需要美國的支援,遂低調處理,但此後舊金山和約即屢屢成為“未定論”的張本。
文章説,當人們在譴責日本官員的“臺灣地位未定論”時,不能只是選擇性的拿日本當箭靶,而更應深入探討它的時代脈絡。歸納起來,我們可説:
一、就歷史脈絡而言:“臺灣地位未定論”乃是美國介入中國內政,企圖以“超法律”實力為後盾的“舊金山和約”,淩駕“開羅宣言”等一係行法律文檔的炮製手法;企圖通過“臺灣地位未定論”,形成政治操作空間,故是一種帝國霸權主義的余緒。例如,後來美日“二加二會議”將臺灣納入“周邊有事”之範圍,即由此而擴展出來。
二、就時代意義而言:美國模糊化開羅宣言等一係行國際條約文檔,炮製出“舊金山和約”,將臺灣納為保護,固然使得臺灣得以維持住與大陸分離的“現狀”,但臺灣內部也因而出現“臺獨”與“獨臺”這兩種發展。齋藤風波後,藍營還有“立委”表示“他其實是在幫臺灣利益講話”,所反映的即是國民黨內不少人早已內化了的心態。
三、就意識形態而言:二戰之後,美國始終將臺灣視為是它的“戰利品”,可以任意支配。美國自認擁有超法律的支配權,要把“戰利品”給誰皆可。美國將琉球群島連釣魚臺行嶼一併“給”予日本即是例證。“臺灣地位未定論”其實也是一方面牽制大陸,另一方面又對國民政府統治合法性故示模糊的某種操控。50年代美國曾企圖在臺導演軍事政變,以及宣揚“外來政權論”,都是“臺灣地位未定論”的延長。
文章還特別關注到,齋藤在兩岸開始良性交互、已漸有可能解決爭端的此刻,再提“臺灣地位未定論”,恐怕不是“個人意見”所能解釋;難道想要倒撥時鐘,挑激兩岸之間的矛盾對立?
基於上述內容,文章最後強調到,馬英九當局不能只做一番表態即讓事情過去,而是應該對整個“臺灣地位未定論”重做回顧及嚴正駁斥,並對“國家立場”提出願景。齋藤的發言只是插曲,那個縈繞臺灣上空,始終企圖干涉中國內政及炮製兩岸仇恨對立,猶如章魚般無所不在的幽靈,才是我們要警惕並防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