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31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今天表示,希望兩岸有關主管部門以適當的名義,解決兩岸航空公司參與兩岸航空運輸在對方所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征營業稅及所得稅問題;在雙方做出具體的安排之前,大陸業務主管部門採取對臺灣航空公司暫緩徵收的措施。
國臺辦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廈門衛視記者提問:“根據報道,臺灣有關方面提出為了解決臺灣的航空公司不能將營收款匯回臺灣的問題,臺灣方面在完成相關的修法之前,是不是可以請兩會洽談一個過渡性的作法,大陸方面對此持怎樣的態度呢?”
對此,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表示,這種情況的原因是由於臺灣方面的政策限制。根據去年4月兩會簽署的《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規定,對兩岸航空公司參與兩岸航空運輸在對方所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征營業稅及所得稅。但由於臺灣方面表示需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內容,所以協議這一條款至今無法實施。
楊毅表示,只要解決了“互免稅費”的問題,臺灣航空公司在大陸營收款匯回臺灣的問題即可解決。在雙方做出具體的安排之前,大陸業務主管部門採取對臺灣航空公司暫緩徵收的措施。我們也歡迎兩岸有關主管部門以適當的名義就此進行溝通,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台灣網 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