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適應性視角看“臺灣青年融陸”之實踐
【兩岸快評第438期】
大陸將臺灣青年群體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推動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重要力量,要為這一群體在大陸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進一步提升促進兩岸青年在兩岸經濟社會交流合作的參與程度。
依據諾斯的正式制度理論解釋,是指國家或權力機構通過社會契約的方式來約束或者規範人們行為關係的機制或規則。雖然目前兩岸青年交流呈現多元百花齊放的狀態,但是在臺灣青年學生的心理需求以及兩岸社會環境差異之下,臺灣青年學生在大陸仍抱持“過客心理”,臺生在大陸求學畢業後,願意留下長期發展的仍不足。因此,大陸在制定對臺政策時應將從現行“獎助保障”方式調整為側重“服務引導”方式,對臺灣青年學生宜建立在就業創業觀念研究基礎上,分階段處理臺灣青年學生“引進來”和“定下來”的問題,並且持續追蹤在大陸求學就業創業的臺灣青年狀況,關注其真實的利益與需求,著力消除臺灣青年在大陸發展的後顧之憂。從“31條措施”到“26條措施”,大陸通過清晰的制度設計和明確出臺,助力臺灣青年在大陸就業創業,為其提供政策支援,是促進臺灣青年學生在大陸就業創業的核心推動力。
諾斯非正式制度理論,是指人與人之間在長期的社會交往過程中所形成的約束當事人行為的慣例、行為規範和準則。在社會融合理論的研究中,主要可以分為“同化論”和“多元論”,前者是指較為弱勢放棄原有文化和行為模式,逐漸適應主流社會文化和行為,最終獲取與主流人群一樣的機會和全力而自然而然發生的;後者則是指不同的族群在文化上保持平等,互相適應和互相影響,但在政治和經濟等領域應整合在一個體系內,實現多元共存。諾貝爾經濟獎得主阿馬蒂亞 庫馬爾 森(Amartya Kumar Sen)認為,社會融合是指一個社會裏的成員積極而滿足地參與,享受平等且共用社會經歷並獲得基本的社會福利。“31條措施”發佈後,大陸各地也相繼推出具體的政策,臺胞來到大陸發展逐步享有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幫助臺灣青年更好地融入大陸。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幫助臺灣青年建立在大陸的社會網路,在一定程度上將可促使臺灣青年透過人際網路關係獲取大陸就業創業的機會,無縫接軌地融入大陸社會中。
由此可知,從諾斯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理論的視角,大陸為廣大臺灣青年制定了扎紮實實的政策,特別是過去一年多以來的各項舉措,都是助力臺灣青年用最快速的方式融入大陸,因為沒有調研就沒有發言權,大陸在制定這些政策時都是循著臺灣同胞的實際需求並且因地制宜所設計。(作者:羅鼎鈞,瀋陽市臺商投資企業協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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