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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條措施”為臺胞臺企開拓廣闊發展空間

2019-11-14 15:0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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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快評第428期】 

台灣網資料圖。

  2019年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同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

  這“26條措施”,涉及為臺灣企業提供跟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的措施有13條,包括臺資企業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迴圈經濟、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標準制訂等政策,支援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建設等.

  涉及為臺灣同胞提供跟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措施也有13條,包括為臺灣同胞在領事保護、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資費、購房資格、文化體育、職稱評審、分類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援。

  筆者認為,大陸出臺“26條措施”,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其一,進一步表明大陸繼續推進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臺灣同胞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政策的決心、誠意和善意。

  2018年2月28日,出臺了《促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措施”);現在又出臺了“26條措施”,是“31條措施”的升級版、擴大版、務實版。

  11月5日,國臺辦主任劉結一接受臺媒專訪時指出,“26條措施”的主導思想是“為臺胞辦好事,讓臺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讓臺胞享受同等待遇。”他強調,大陸去年2月28日推出惠臺“31條措施”,今年11月4日進一步推出“26條措施”,以後還會不斷考慮臺胞的具體需求,會在大陸發展中針對臺胞需求的政策面,幫助創造更多的機遇、更好的條件。

  可見,大陸出臺“26條措施”,進一步表明瞭大陸持續推進“願意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為臺灣同胞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政策的堅定決心和最大的誠意與善意。

  其次,為臺胞臺企開拓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有利於臺企在大陸進一步轉型升級、做大做強,也有利於臺胞在大陸進一步發揮聰明才智、實現人生抱負。

  大陸堅持根據臺胞的需求,適時推出惠臺政策措施,先期出臺的“31條措施”已結出早期成果。據不完全統計,“31條措施”出臺以來,已有2000多家臺企享受到各類稅收優惠,有100多家臺企獲得工業轉型升級、綠色製造、智慧製造等專項資金的支援。2019年10月22日,臺灣演員劉若英等人的電影入圍第32屆中國電影金雞獎,這是“31條措施”發生實施之後,首次有臺灣影視作品入圍金雞獎。

  11月5日,國臺辦經濟副局長郭大志表示,“31條措施”出臺後,很多臺企從中獲益,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數千家臺企獲得了各類政策補貼和支援,有數百名臺灣同胞獲得“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等各類榮譽稱號。還有多家臺企通過激烈競爭,中標了不少大陸的“高精尖”項目,例如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等國家重點項目都有臺企中標參與。

  大陸出臺的“26條措施”與先前發佈的“31條措施”一脈相承,都是貫徹落實為臺灣同胞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而推出的一項惠臺政策,而且更加全面、具體、細化,更具有針對性、可行性、操作性。

  “26條措施”是“31條措施”的擴大和深化,覆蓋面很廣,從科技創新、迴圈經濟、融資擔保到貿易救濟、進出口便利、標準制訂,從領事保護、交通出行、通信資費到購房資格、職稱評審、分類招考、文化體育,既照顧了臺企參與大陸高科技發展,助推臺企加快科研創新和産業升級;又顧及了臺胞在大陸的學習、生活、創業需求,可以説“含金量”高、“含情量”深,為臺企和臺胞在大陸持續發展增添了新動能,有利於臺企在大陸創新發展、做大做強,也有利於臺胞在大陸施展聰明才智、實現人生理想。

  其三,將會提升臺灣民眾對大陸的好感度和認同度及響應度,進一步促進兩岸融合發展。

  大陸現在出臺“26條措施”,是繼2018推出“31條措施”之後,又一推進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落實臺企和臺胞同等待遇的關心、關愛、關照臺灣同胞之重要舉措,給臺胞臺企到大陸發展營造了更加優越環境和良好條件,再次體現了大陸把臺灣同胞當作中國人、一家人來關心、愛護、幫助的真心實意。

  而臺灣民進黨當局無視臺灣民眾利益需求,自知自己執政成績乏善可陳、民怨沸騰,居然不惜以犧牲臺灣民眾的利益為代價,採取“聯美抗中”和所謂“抗中保臺”的選舉策略,詆毀大陸惠臺政策,強行推動修改“國安五法”以及所謂“中共代理人法”,渲染大陸威脅臺灣安全,煽動臺灣民粹,挑起兩岸對立,阻止兩岸交流,以便從中牟取選舉利益。

  大陸持續推出惠臺政策,協助臺胞獲得盡可能多的“兩岸和平紅利”;民進黨局卻挑起兩岸對立情緒,阻止臺胞獲得“兩岸和平紅利”。顯然,大陸才是真正愛臺灣、幫臺胞;民進黨當局才是害臺灣、傷臺胞。期望更多臺灣民眾醒悟過來,看清民進黨當局打“反中牌”害臺灣、牟私利的險惡用心,讓其打“反中牌”牟利的圖謀難以得逞。

  人民大學臺籍教師林承鐸11月8日對中新社記者指出,“26條措施”的第21條與“31條措施”中的第3條結合,實現了臺灣人才在大陸就業與發展方面的“並軌”。從“科研研發”到直接參與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使有志於大陸發展的臺灣人才可以將先前在臺灣的科研項目與成果“無縫銜接”地繼續在大陸發展,實際上就是人才流動零縫隙、零時差、零落差。這對有志於到大陸發展或是已經在大陸發展的臺灣專業技術工作者有著相當大的吸引力。

  可想而知,隨著“26條措施”的實施,將會吸引更多的臺企和臺胞尤其青年臺胞到大陸來發展,親身接觸大陸社會,感受大陸的巨大變化,體認到大陸不僅有廣闊的市場和豐富的資源,而且從上到下都具有始終把臺胞當作一家人來關心和照顧的親情、誠意、善意,有助於兩岸心靈契合和融合發展。(台灣網網友:張良驊)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