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腔走板的善款
【兩岸快評第195期】
善款,是指用於捐助慈善事業的錢款。善款的使用應專款專用,公開透明,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這是應有之義,也是必須遵循的定律。
然而,最近,臺灣島內發現一筆善款卻遭到了極大的褻瀆,引來了社會各界的批評和憤怒。
前些年,高雄市發生氣爆事故,臺灣許多愛心人士和社會組織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捐錢捐款,幫助災民共渡困難。但從最近發現的善款使用情況看,令人髮指,令人震驚。
從披露的善款使用項目來看,一是陳菊領導的高雄市政府挪用為行政事業和業務費用,購買辦公用品比比皆是,且數額巨大。社會局在處理完事件後,有餘額3287萬新台幣,按理應上繳,然而,陳菊政府卻私下撥付給觀光局,用來其他開支;二是觀光局在動用善款的37項觀光發展計劃中,只有1項和災區災民有關。高雄市府拔用善款補助民眾去臺中觀賞花博,為民進黨籍市長林佳龍打氣撐腰。
由此看出,陳菊主政的高雄市府,把善款變成了“唐僧肉”,“私房錢”,愛怎麼化就怎麼化,什麼地方都可以使用,不受約束,完全違背了善款的本義和使用原則,完全違背了捐款人的初衷。如此荒腔走板的善款使用項目,真是民進黨的一個“傑作”,各界愛心人士的善款如此濫用、踐踏,對口口聲聲“愛臺灣、愛民眾”的民進黨是極大的諷刺。
遭受氣爆的地區和災民迫切需要各方援助和關愛,高雄市政府理應鼎力相助,但他們不按愛心人士的初心,不顧災民的痛楚,肆意挪用善款,對的起捐款人嗎?對的起災民嗎?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嗎?
面對社會各界對善款使用項目的質疑,陳菊不僅不願厘清,坦然面對,反而要對提告的國民黨“立委”曾宗銘、許淑華等人提出告訴,“以捍衛個人及團隊清白”。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濫用、盜用善款巳是不爭的事實,陳菊作為前市長,對氣爆善款的使用方式是否完全知情和支援,要給高雄市民眾一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交待,振振有詞説自己和團隊清白無濟於事,也根本沒有人會相信。(台灣網網友:閔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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