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通”文明出行中一道靚麗風景線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決定在交通出行領域開展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失信主體,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將其列入交通出行領域“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並通過“信用中國”“信用交通”等網站向社會公示。
社會發展需要誠信,社會文明需要誠信。近些年,我國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取得長足發展,旅客運輸能力顯著提升,但不可回避的是擾亂正常出行秩序的問題的確時有發生,體現出交通出行領域的誠信水準、市場秩序與人民群眾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此次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無疑給交通運輸規範注入了一支“強心針”。
守信者是社會信任的基石,失信者最終要付出代價。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跳出秩序規範的保護,社會和諧與人民幸福將無從談起。公共秩序不僅是社會文明程度的“溫度計”,更是人們生活品質的有力支撐,交通運輸作為典型的公共環境,必須要規範的秩序中運作。不難看到一些地方破壞公共交通秩序事件一經曝光,無不受到全社會強烈抨擊,充分説明瞭維護良好的運輸秩序是人民百姓發自內心的呼喚。為此,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大對不誠信行為的法律懲罰力度,讓失信者有著敬畏之感。
守住文明底線,做新時代文明人,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需要將心比心。其實在交通運輸過程中,運輸部門與旅客之間不僅僅是單純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也存在相互的協議關係,遵守公共協議之於雙方是應盡的義務。以鐵路運輸為例,在我國鐵路作為承擔國民出行重任的大眾交通工具,每日旅客發送量數以萬計,交通秩序面臨的壓力也尤為突出,一個小小的不文明不守約的行為就可能“牽一髮而動全身”釀成惡劣後果。所以嚴格按照協議文明乘車毫無疑問是為了維護廣大旅客自身利益的關鍵基礎,融洽的運輸氛圍需要運輸企業與旅客攜起手來共同營造。
“誠信”是社會核心價值觀的體現,是對於公民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該出手時就出手,構建交通信用需要適時的重拳出擊。有句話説得好:對惡的縱容就是對善的踐踏。在一方面呼籲公共文明的同時,也要加強對不文明行為的打擊力度。回顧最近民眾熱議的“高鐵霸坐”事件,對當事人予以拉入“黑名單”的處罰博得大家一致肯定,為打擊交通失信提供了很好借鑒。人一旦人失去了信用,出現不良資訊記錄,將會影響到個人生活方方面面。為此,把違規成本提上去,讓雷池不可越的意識廣泛深入人心,才能更有利於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識,營造更好的出行環境。
誠信是社會有序發展之基石,國民素質提升之考量,是社會文明一個重要標誌。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誠信、友善的社會是人民幸福生活的源泉,是你我共同擁有的財富,《關於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出臺,讓我們看到法治社會又向前邁進了堅實一步,讓我們攜起手來,恪守秩序規範,共用文明快樂的出行。(台灣網網友:周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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