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八屆中央第九輪巡視開始,出現了一個廣受關注的新詞:回頭看。一些十八大以來已經接受過巡視的省區市,要再一次迎來中央巡視組的巡視。目前,已經對北京、天津、重慶、遼寧等16個省區市殺出了回馬槍。(9月10 央視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組就成為了“國之利器、黨之利器”,所到之處無不“聞風而動”。不少官員想“拉攏”與巡視組關係、四處“打聽”、託人“打招呼”,尤為更勝者在“巡查”的過程中“不配合”,出現銷毀證據,互相包庇、修改記錄等行為,這無疑給巡視組帶來一個嚴肅的信號:“有貓膩”。
黨中央深刻地認識到了形勢的嚴峻,以及開展全國巡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巡視組必須要以“雷霆手段”揪出“背後的大老虎”,肅清歪風邪氣,還政治一片清明迫在眉睫。
“回頭看”是巡視的重要手段之一,巡查不是一次就能查出所有問題,遇到有情況不清楚、證據不明瞭的必須要 “回頭看”,一查到底、不留餘地。“半途而廢”或者是“疑而不查”,只會讓“違紀者”認為是“走過場”,會變本加厲,更加倡狂。必須加大“回頭看”巡查力度,讓震懾常在,警醒各地官員幹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躲過了一次巡查,卻躲不過“回馬槍”,這正好説明瞭回頭看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説明“逃避”巡視組的“火眼金睛”不是那麼容易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突然襲擊”中,“貪官污吏”總會露出馬腳,正好“查”他個措手不及。
俗話説:“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回頭看”讓“心中有鬼”之人感到“恐慌”,讓“執迷不悔”之人明白,執紀者並不是“吃素”的,這是警示,也是震懾。損害國家利益、違紀違法的官員終究難逃法治的“利劍”。
做官要做“清正廉明”之官,嚴格遵守“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只有“身正”才會“不怕影子斜”!(台灣網網友:周倩倩)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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