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一個移動電源國家強制標準終於正式出臺,並將從2015年8月1日起實施。根據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官網資料,這個標準號是GB31241-2014,全名《攜帶型電子産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7月30日人民網)
移動電源就是人們通常説的充電寶。隨著智慧手機螢幕越來越大,功能越來越多,耗電量也在增加,人們習慣隨身帶著一個充電寶,以保持手機有電的狀態。然而,近年來發生的充電寶突然冒煙或發生爆炸的事件並不少見,至於容量虛標、産品標識不全等問題,更是屢見不鮮。不合格的充電寶,其實就是一個有著潛在危險的“小炸彈”。
以前,對於電池和電池組的安全是有標準的,但沒把充電寶作為明確分支列出來。8月1日起實施的《攜帶型電子産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就把充電寶涵蓋進去了。也就是説,充電寶有了“國標”。那麼問題來了:充電寶“國標”能否消除潛在的“小炸彈”?
對於這個問題,當然有兩種回答:一種是能,另一種是不能。説能,可以從兩方面闡述:從廠家來説,廠家不敢亂來了,不合格的充電寶是過不了質檢部門的重重關口的,過不了關口就不能上市,不能上市就不可能使用,不使用就不可能爆炸;從消費者來説,既然充電寶有了“國標”,消費者就不會買、不會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寶,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甚至杜絕爆炸事故的發生。
然而,“國標”是人制定的,“國標”肯定不能萬能。再説,百密總有一疏,監管部門無論工作多負責,不可能檢查每一個充電寶;既然是抽檢,就完全可能存在漏網之魚,而當沒有流動道德血液的廠家偏要故意魚龍混雜,也有可能僥倖過關。消費者不是專家,甚至不具備專業知識,對真假充電寶很難辨別。如此一來,充電寶的“國標”怎能消除“小炸彈”呢?
充電寶有了“國標”,無非是給商家套上了一道“緊箍咒”,給消費者裝上了一個“護身符”。而這個“緊箍咒”和“護身符”是否真正管用,取決於廠家的良心道德和法制意識,取決於監管部門是否守土有責、守土盡職,取決於消費者是否長一雙慧眼、按照“國標”規範操作。比如專家提醒,不管直充還是用充電寶給手機充電,充電時千萬不要接打電話,但很多消費者做到了嗎?如果沒有做到而導致發生爆炸事故,又咋能怪廠家和監管部門呢?
充電寶有了“國標”,關鍵還在於按“國標”行事。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如果相關各方各行其是,把“國標”當紙老虎,“國標”還真是紙老虎。只有把每個人的行為都關進“國標”的籠子裏,“國標”才能發揮威力,從源頭上消除“小炸彈”。(台灣網網友:毛開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