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的“帶薪休假”去哪兒了?

時間:2015-07-29 15:58   來源:台灣網

  商報北京消息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並出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然而,人社部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的落實率僅有50%。(7月28日網易網)

  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升,國人休閒度假的需求也隨之提升,每逢春節、五一、國慶這樣的重要節假日,便扎堆出遊,出現了人多、車多、事故多,致使“黃金周”變為了“黃金粥”,“節假日”成為了“劫假日”。因此,節假日是繼續忍受擁擠和爭搶,還是躲在家裏圖個清靜,當黃金周讓越來越多人感覺像根雞肋時,人們普遍認識到“帶薪休假”成為了最佳選擇,更是社會大勢所趨。

  據人社部門調查,我國的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率僅為50%,那剩餘的50%去哪兒了?媒體稱現行的帶薪休假制度是國人“紙上的福利”、是給國人“畫餅充饑”、開“空頭支票”等等,出現帶薪休假“難乎其難”的齟齬,究竟是為什麼呢?

  從社會經濟發展來看,是由我國的經濟機構所致。從人社部門的調查顯示,帶薪休假落實較好主要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外企,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落實比較困難。落實較好的主要是高端的服務業,而佔經濟結構多數的主要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有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主要靠省人工來賺取利潤,所以,我國的經濟結構致使出現帶薪休假的落實“旱澇不均”。

  從政府職能服務來看,我國的帶薪休假缺乏勞動保障,監督和懲戒機制不完善。我國的帶薪休假雖然寫進了法律制度,卻沒有具體規定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的剛性規定,而是表現出了更多的柔性。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彈性規定,由於企業追逐利益最大化和違法懲處力度小甚至為“0”成本,使員工的休假很難落實到位。

  從企業與員工的地位來看,我國企業和員工之間的地位嚴重不對等,員工處於弱勢地位。企業大多數實行“工資+獎金”的薪酬體系,獎金是員工主要的收入部分,員工休假雖然享受到了“薪”,卻損失掉了獎金,員工的“休假權”和“生存權”發生矛盾時,就表現出了弱勢地位,員工不敢提,企業也不放,這也使帶薪休假更難執行。

  當前,我國已進入新常態,社會經濟結構的轉型需要勞動者的創造力,社會和諧穩定需要國民生活幸福指數的提升,保證社會生産力能夠高品質、高效率的供給,需要勞動者充分的休息。因此,各級政府應將法律制度以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完善,同時監督要以獎懲分明將制度落實,減少執法過程和員工維權的障礙,這樣才能真正讓帶薪休假的夢想照進現實。(台灣網網友:小王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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