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的確存在很多的弱者,有殘疾人,有病人,當然還有失業的人等等,我們現在普遍的還是提及弱者更多的情感是同情,説到同情弱者,這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然而過多的同情並不見得有更好的效果,也許還會讓弱者養成“別人幫我是應該的”的心理習慣,今天看到標題為“老人將未讓座女孩拽起怒罵當時車上有不少空位”的新聞更是有這種想法。
甚至在赤坎超市割喉案發生後有人發表言論説嫌犯都淪落到偷盒飯的地步何苦緊緊相逼,從某個方面來説他確實是弱者,但是弱者也應該自立自強而不是靠偷竊為生,而且如此狠心殺害別人的人不值得我們的同情。
況且只是同情是無濟於事的,當發生災難的時候,我們捐款捐物是處於什麼心理?是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幫助,而不是處於同情。同情這個詞由於在文學藝術領域裏的濫用,讓我們從眾地把對別人提供幫助等情感都表示為同情了,遇到弱者僅僅懷有同情並沒有用,我們應該給予的是實際的幫助和激勵。政府也應該把相應的政策徹底落實,雖然實施起來確實會有不同的問題不斷需要解決,但是為了讓弱者自信地生活,讓更多問題不再只有道德的苦苦支撐才能解決,我們願意等待看到不管是強者還是弱者都能在這個社會找到滿足得到自信地那一天。
氾濫的同情真的會“慣壞”某些人,不僅有自以為所有人都要給自己讓座的老人,還有懶散靠低保生活,甚至不願摘掉貧困縣帽子的地區,我們能給予的畢竟有限,如果有一天變成弱者,我不願意也做一個懦弱的弱者。
中華民族之復興,需要的是一種強者的品質,需要的是一種強者的氣概,需要的是一種凝聚智慧的團隊的奮鬥精神,在這樣的一個時期,我想我們還是把關於“弱者”、“弱勢”的認知從我們的字典裏刪除吧!少一點同情,多一些激勵和警醒,畢竟中國再也經受不起鴉片戰爭、抗日戰爭那樣的時代了!(台灣網網友: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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