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狀告子女尷尬了誰

時間:2015-04-22 16:31   來源:台灣網

  為了一套安置房,子女們爭吵不休。於是,93歲的老母親坐著輪椅上法院告七子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除了支付贍養費,還要每月探望不少於3次,每次時間不少於3小時。(《今日早報》4月22日報道)

  像孩子依賴肩膀,像魚兒離不開水,曾經是孩子的我們,在母親的襁褓里長大。長大後的我們,能報答父母什麼?父母不要求子女金錢的給予,卻希望子女有時間“常回家看看”。年事已高的老母親與子女“對簿公堂”,為的是平息子女之間的爭吵,爭取與子女相處多一點的時間。單方面的給予,而另一方沒有知覺,甚至麻木,這種給予只會帶來悲傷的結果。

  老母親讓我想起《東京物語》裏的老夫婦,因按捺不住想見子女,千里迢迢去東京。不料,老夫婦的興致勃勃卻遭受冷淡的回應,就只好返鄉。當時看老夫婦離去的背景,我是潸然淚下的。返鄉途中,老夫人生病逝世,老夫婦的子女終嘗到“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滋味。

  法院上,子女的辯解與爭論有意思。在遭到問責時,政府部門會相互推脫,各執己見。同樣,子女在面對道德拷問時,用理由來搪塞。面對《東京物語》裏小女兒的“他們都太自私了”的激憤,換來是普遍、殘酷,卻現實的回答:他們都有自己的生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這樣,往往傷害的是最愛惜自己的人。“生不能相養以共守,死不能扶汝以盡哀”,是多麼悲哀的事情。

  母親與子女在法院上相見,兩者都會尷尬。更會尷尬的是,道德和法律。贍養父母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靠自覺履行。如今要依靠法律,強制執行。而法律本該用來約束行為規範,現又要收拾道德的爛攤子。之前,就有同樣的案例,有一名年過八旬的老母親狀告3名子女“求探望”,最終法院判令,其子女每個月至少要探望老人一次。老人“求探望”都要用法律保障,道德又有多少底線可以守住?

  《奇怪的她》當中有一個片段:一位研究老年人的教授,問為什麼如今的老年人都不受待見,每位學生都各抒己見。有的説氣味,有的説吃東西的樣子。這看起來好笑,難免也可笑。最後教授説了一句,你們終有一天也會老的。對,變老是生理過程,躲不了的。而且,行為會被模倣,“你要人如何待你,你如何待人”,親情亦是如此。此刻,不對父母盡孝,只怕會惡性迴圈。

  社會需要有小女兒“他們太自私”的憤怒精神,等哪一天沒有人憤怒,道德可能會遭遇“滑鐵盧”。就如“女孩讓老人下跪,扇老人兩耳光”,不看是不是老人,都是對人的侮辱。基本的道德倫理都缺失,指望有孝心是妄想。母親狀告子女,不希望由個人尷尬變成社會的尷尬,個人悲哀變成社會的悲哀。(台灣網網友:楊天嬌)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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