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時會聽到這樣一種聲音:工作推進不順時,有的幹部會聲稱,“不是我們沒努力,都怪機制不健全”;促進發展出現失誤時,有的人會辯解,“根源在於制度有漏洞”;改革需要強力推進時,有的則振振有詞,“先得建立完善制度”。在這些人眼中,任何問題討論到最後,都可以歸結為制度問題。制度成了一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裏裝。照此邏輯,只要解決了“制度”問題,一切都會迎刃而解。(11.18,人民日報,豈能動輒歸咎於制度)
往往在工作中,我們經常聽到這種聲音:“務必要建立健全XX制度”,不可否認,制度建設是國家行政機關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具體管理條例來加強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務水準。每一項制度都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並且在世情、國情迅速變化的當下,一些制度隨著新問題、新情況的出現,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陷,而這些缺陷卻被一些領導幹部當成了不能解決問題的擋箭牌和藉口。
如果,一遇見複雜的問題,領導幹部們都推卸責任和找藉口,甚至歸咎於制度不健全,來掩蓋自己懶政惰政的行為,最終的結果不是問題的解決和消失,只會給已經複雜的問題添加更為麻煩的癥結,也會大大降低國家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誠然,絕對無缺陷的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對在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各種各樣的變化和應急情況,甚至特殊情況,這就要求,執行制度者要有足夠的應變和靈活能力,在制度允許的範圍內活用執行制度的權力。俗話説:“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當出現問題時,堅持制度的原則性和實際操作的靈活性是相容不悖的,這就要靠我們的領導幹部切實的擔當起責任,用一名共産黨人的黨性、政治素養、智慧和經驗等,去盡力彌補制度上的不完善、主動為“死的制度”做出人性化的“實施細則”,而不是以此為擋箭牌,無所作為甚至推卸責任。
一名合格的領導幹部,應該是襟懷坦蕩,大公無私,積極努力,克己奉公,忠實,積極,以無論何時何地,堅持正確的原則,腳踏實地、真心實意的為人民服務,一切制度,在一名合格的領導幹部面前,都是更好的為人民服務的手段和方式,體現出一名合格領導幹部權力責任感,讓制度發揮最大的功效,讓人民群眾體會到制度優越性。(台灣網網友: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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