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用的火柴是怎麼帶上飛機的?”8月31日淩晨,乘坐中國聯合航空公司KN5216次航班從成都飛往北京的旅客發現,飛機在飛行過程和加油的時候有多名乘客抽煙,部分乘客要求重新安檢再繼續飛行,但機組人員並未聽從乘客建議。飛機落地後23名在機場要求機長道歉。滯留9個小時後,中聯航為在場乘客每人賠償1800元現金,表示情況屬實將退還乘客機票費用。(9月1日《新京報》)
航空公司的處理很迅速,對於在現場討説法的乘客,每個人都給了賠償,而且如果調查屬實的話,還將退還乘客機票費用。但在筆者看來,這樣的處理更有緩兵之計的意思。而且,即使所有的賠償都是到位的,對於飛機的安全隱患解除來説也沒有多大意義。
相信這23名堅持討説法的乘客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錢,能夠坐得起飛機的人也不差這一千多塊錢,他們討要的實際上是安全的乘坐飛機的環境。因為,他們不僅僅要坐這家公司的飛機,還會坐那家公司的飛機。他們不僅今天要坐飛機,明天還要坐飛機,後天還要坐飛機。1800元可以補償,問題是補償之後,飛機的安全環境提升了嗎?
如何確保飛機的安全才是航空公司最該考慮的事情。在筆者看來,我們是到了出臺一個“禁乘黑名單”和“禁飛黑名單”制度的時候了。
“禁乘黑名單”目前在國內還是一個空白,但是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實施了。具體操作中,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僅僅依靠“拿來主義”就可以把這樣的事情做得很漂亮。可以將在乘坐飛機過程中,有危險行為的人,比如有抽煙行為的,有帶著火柴上飛機行為的,有在飛機上不關閉手機行為的,有私自帶著飲料乘飛機行為的,列入到這個名單中。對於初犯的,可以由安檢人員重點進行防範。對於屢教不改者,就需要實施相應的“禁乘飛機”的處罰。這個處罰也可以根據情節設置一個期限,比如有的可以是一年禁止乘飛機,有的是兩年禁止乘飛機,特別嚴重的則可以像“終身禁駕”一樣,也實施“終身禁乘”。
為了確保“黑名單”的效果,需要由航空公司的主管部門,將這個名單發送給所有的航空公司。
就這起事件來看,還需要一個“禁飛黑名單”。這些人的吸煙行為和帶火柴上飛機的行為,還源於駕乘人員的縱容,比如機長就很牛氣,他説:“經過我同意就能吸煙”,而禁止吸煙,禁止帶火柴上飛機是安全底線,對於這個機長和同機的駕乘人員,我們是不是也該搞一個黑名單制度,凡是在飛機安全飛行中沒有按照規定執行的工作人員都列入這個黑名單,讓他們終身不得從事飛機的駕乘工作?我看為了飛機的安全,為了生命的安全,應該實施這樣的規定。
表面上看,討要説法的乘客都得到了賠償,但是這個賠償不能是終點,不能是緩兵之計的招數,更不能在日子的流逝中,成為爛尾事件,成為爛尾懲罰。因為,大家看重的不是賠償,而是飛機出行的安全環境。
在越來越看重安全的今天,“禁乘黑名單”、“禁飛黑名單”都要擺上日程。(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