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過“辦證求人”的經歷,對此深有感觸的張先生説,自己曾用了一年半的時間,都沒有辦下來一張鄭州市的居住證,後來託人找關係,從申請到領證不過花了1個月左右的時間。(8月28日《河南商報》)
張先生為辦證忙前忙後了一年半,等了那麼久都不如求人辦事來得快。對這樣的事,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但擺在面前的實事是,“正常程式走不了,只能求人辦了。”張先生的無奈,也正是大多數人的無奈。筆者不禁感嘆,“辦證”和“求人”之間為何會劃上等號呢?
對於普通人而言,辦證需要繁瑣的手續和各種證明材料,人在證途前方儼然山路十八彎。而對於有“熟人”的人而言,一句話的功夫,辦證又能坐上直達車,分分鐘搞定。一邊是走正常途徑被迫跑斷腿,另一邊是走關係求人好辦事,如此強烈的反差,讓人唏噓不已。以報道中的張先生為例,不管怎麼努力,但從身份資訊到租賃合同,工作人員總能有拒絕的理由,讓辦證陷入無解的“死迴圈”。辦事機關不斷的推卸、找茬、敷衍,只有把張先生往“求人辦事”的路上逼。
自己辦理一年也辦不下來,找熟人一個月就辦下來了。熟人一句話就能解決的問題,可見辦理居住證並不是那麼難,那為什麼沒熟人就這麼難呢?不難看出問題出在了辦理相關程式的工作人員身上。服務人員的職責就是為辦理業務的市民提供服務,但從如今辦證難的現狀來看,這些工作人員並沒有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群眾來辦事,為他們解決問題是理所應當的,否則要你們來幹嘛呢?服務人員本身就是為人民服務的,而不是為人民添堵的。
其實,辦證難的問題存在於政府的工作問題當中已經很長時間,從開始提出這一問題時,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都一再表示要整改、解決,但時至今日,我們所看到的和面對的依然是“辦證難”,而這種困難最終衍生的就是“求人辦事”的熱潮。筆者認為,歸根到底就在於沒有消除“辦證難”的病根。而它的“病根”就在於某些幹部頭腦裏根深蒂固的官僚思想,沒有真正把老百姓當親人,總喜歡用“管理”這種陳舊的行政思維來對待群眾,為人民服務,建設服務型政府仍然只是挂在嘴邊、寫在紙上、挂在墻上,並沒有落實到實處。
筆者認為,公務人員手握人民群眾賦予的公權力,心裏應該始終裝著群眾,真正做到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需,隨時都應該謹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辦證之事雖小,卻也是檢驗能否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一面鏡子。筆者希望,辦證機構能引以為戒,莫要“辦證難”這件事,讓群眾受傷、讓社會失望。(台灣網網友:曾阿良)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