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封市杞縣、通許縣高考替考舞弊事件有新進展。教育部7月30日發佈通報稱,對涉案違規違紀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和失眠、瀆職考試工作人員已作出黨紀政績處分;對已查實的被替考考生已給予取消各科次考試成績、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7月30日新華社)
媒體報道內容相當細緻,當地的替考行為儼然成為某些不法之徒的發財之道,利用錢財關係腐化教育部門的本職,利用家長們的熱切心理大肆斂財,利用現代的高科技使替考手段輕易實現,利用教師的和學校的內部關係煽動在校生的單純思想,用這一切,鋪就著自己金錢之路,真是可恥又氣憤。
而昨日發佈的消息,“替考門”事件的處理結果僅是將事件主導者給予“降低崗位”、“記過處分”、“行政降級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諸如此類的處理,而相對被動的替考大學生卻被“開除學籍”處理。筆者表示很惋惜,同時也不理解。
教師,是個光榮而偉大的職業,而這次“替考門”的行為卻完全顛覆了教師們應有的形象,從事著非法勾當的同時,還喪失了學生們對於他們的信任和尊崇。他們在犯了錯之後,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崗位上工作著,而這些大學生,可以説前途堪憂,在這些替考者中,不乏學習優秀的好學生,而他們的青春將被這無知舉動導致的後果永遠的留在自己的人生記錄中。就此事件,也應為眾多在校學生敲響警鐘。
筆者在惋惜的同時,也真心的憤慨。在這件事件中,被動的名校大學生們,如果是家庭富裕孩子,如果他們不被自己信任的老師所煽動,試問這些普通大學生們,誰會聯繫到這條隱蔽的途徑去賺錢呢?
“替考”這件事的本身,既然能確鑿的落實在現實生活中,就不僅是一個巴掌能拍響的事。管理層的姑息縱容,老師的見錢眼開,學生的單純無知,構造了整個事件。這種掩耳盜鈴,監守自盜的行為,在懲治的同時,更應加強自身法律管理建設,只有法嚴深管,才能全面覆蓋,令有心之徒,再無可乘之機。(台灣網網友: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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