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大鈔買不來人格尊嚴

時間:2014-07-04 16:23   來源:台灣網

  日前,一名女車主將車停靠在南京市六合區仁和商場門口的人行道上,影響了過往行人的出行,這一違停現象剛好被巡查到此的六合交巡警大隊雄州中隊一名交警發現。正當交警上前依法處理時,卻遭到了女車主百元大鈔的“劈頭鈔襲”。(揚子晚報6月30日)

  女車主放肆地用百元大鈔砸向執法交警,無非是想證明,老娘有的是錢,罰多少都拿得起。是的,你很有錢,但是在法律面前,在人民利益面前,你卑微得也只剩下錢了。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違規停車,不管是不是故意的,都已經侵犯了別人的權利和自由,被處罰也是正常的,但是女車主的過激行為好象在昭示,她想幹什麼就要幹什麼,誰也管不了她。這種行為本身已將自己的人格尊嚴棄之街頭,如果認錯態度好點,還能挽回點面子,要象這種撒潑耍賴大耍特耍的,最後也只能派出所侍侯了。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目擊者稱交警依法處罰並無違規之處。若真有什麼申訴的理由,也可以有話好好跟交警講,交警也有人格尊嚴。説的真好,在女車主踐踏了別人的人格尊嚴的時候,可能沒有想到過,自己的人格尊嚴也一樣被踩在了腳底下。甚至更丟份的是,圍觀者並沒有因為你敢和執法者叫板而讚佩你,反而為交警打抱不平,看來,人間正道是滄桑啊,什麼時候都得活得象個人樣,否則,事後自己都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的。

  對這種無理取鬧,對執法的嚴肅性公然挑釁,干擾執法機關正常行使權力的行為應該得到嚴懲。雖然他們沒有犯法,但是對社會風氣造成極壞的影響,並且最為不能饒恕的是,他們往往都是明知故犯,明明知道自己理虧,但是卻還要耍耍威風,顯擺一下自己的能量。但是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人前耍了威風,人後啥也不象。(台灣網網友:姜煒宏)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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