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一省份某廳局負責人因不堪忍受會議過多,讓人統計涉及廳局相關工作全年的開會數量,統計結果令人震驚:1068個!一年1068個會議,這個廳局的人員每天就要參加近三個會議,結果廳長不夠副廳長頂,處長不夠副處長頂,怪不得開得會議召集者自己都受不了。諷刺的是,這個廳局還不是所謂的“最重要部門”,否則,估計開會數量還得“漲”。(2月20日 新華網)
開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過會場交流,能獲得新的資訊;通過討論,能形成完整的意見;通過表決,能達成最終的共識;通過聽取別人的報告或發言,能受到啟發或教育……會議本身並沒有錯,但如果用錯了地方,遇事就開會,開會也為了開會,染上了“癮”,那麼出現一個普通的廳局級單位一年開1068次會議的事情就不足為奇了。
審視這些讓人尷尬的“1068次會議”,我們不難發現,除了一年一度的地方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等不可或缺的例行會議外,其中還滲透著一些無足輕重、可有可無,甚至是“畫蛇添足”的會議。一些地方幹部對待任何工作都是思想上“高度重視”,會議上“層層把關”,陷入了書記講了市長講,市長講了副市長講,副市長講了涉及部門領導再講,市上開了縣上開,縣上開了鄉上開的怪圈。原本一個電話、一個文件就能搞定的事情非要召集所有負責人到會到場,作為開會者而言遇到會期“打架”,自然是廳長不夠副廳長頂,處長不夠副處長頂,實在不行就讓個普通幹部硬著頭皮上,最後上演一齣“全家總動員”的鬧劇。
會多自然不是好事。作為講話者而言,原本無事可談、無話可説,如今卻要絞盡腦汁找些事情,找點話題,開會時東拼西湊、言之無物,講大話、空話、官話,吹牛説笑、擺龍門陣的多,談具體工作方法的少。臺下聽者也同樣將開會當成一項應付了之的工作任務來對待,要麼是心不在焉、昏昏欲睡,要麼就是一笑而過,毫無收穫。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唯有腳踏實地貫徹黨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著實提高辦事效率,開短會、講短話,將大會變小,把小會變了,將工作重心、工作精力用在為民辦實事、讓民得實惠的具體事情上,才能讓癡迷于開會的“癮君子”們能真正有所作為。 (台灣網網友 呂松)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