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貴州織金縣八步鎮中心校86名學生在食用早餐後集體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症狀。該早餐屬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本週一開始實施,營養餐主要包括牛奶和麵包。鎮政府提供的情況是,“當天學生吃的是蒙牛牛奶和麵包,但事故具體原因還在調查,織金縣蒙牛産品的主管已經到學校等地了解情況。”(3月30日人民網)
又是蒙牛?“蒙牛牛奶”、“學生奶”、“學生中毒”……如果這一組現象屢次結伴出現,其原因還會是從前所説的“空腹喝”、“情緒傳染”等等,然後永遠是“産品合格”嗎?
翻看相關報道,蒙牛學生奶多次涉嫌引發學生集體中毒,僅公開報道的、在陜西一省,2010年以來就已有5起。然而每一次牽扯到蒙牛牛奶的學生中毒事件,最後都是無因而終,集體中毒事件每成無頭案。那麼我們不妨稱之為“無原因中毒”。可是,這“無原因中毒”若總是和一種品牌的牛奶如影相伴,僅僅是概率上的“巧合”就足以構成相當的證據效力了;而順著這種證據因素逆向推之:一遇某品牌的牛奶與中毒“巧合”,便一定查不出原因,並明顯地被低調處理,該如何解釋其結局的必然性呢?
當然了,説“無原因中毒”也不全對,空腹喝、情緒傳染,以及“可能是同學吃了壞食物”等等,也不能説不叫“原因”。儘管經不起最簡單的推敲——情緒傳染怎麼會傳染成集體腹瀉、集體嘔吐?空腹喝奶在當地亦由來已久,為何偏偏在某一日集體不適?200多學生集體吃壞食物,約好了的?
如果説,經不起推敲的“原因”也不能不算原因,並且我們無法不被“編原因”的智慧而折服或雷倒,現在恐怕要面臨另一個問題:這一次“吃蒙牛牛奶和麵包”之後集體食物中毒,該輪到什麼原因了呢?
中國奶業自三鹿事件之後,一直就沒從風口浪尖上下來過,大小問題或風波不斷,雖然,總的説,平息是主流,但平息與取信于消費者卻不是一回事。一個仍具共識性的説法是:奶業依舊脆弱,消費者的神經也很脆弱。或正因如此,對奶業來説,更需要平息問題?如果我的分析是對的,每一次風波總能平息,或低調結局,那也是各方用心良苦吧?如果不是這樣,那就只能承認“情緒傳染”、“空腹喝”、“集體相約吃壞食物”等等並不荒唐。然而它又實在是荒唐。
一個常識性的問題是,這些次學生中毒事件,不論在醫學,還是社會管理應急處置的概念上,都屬於集體食物中毒。而食物中毒肯定是吃出來的、喝出來的。然而,偏偏是中毒前集體食用過的東西沒問題,永遠都沒問題,無法理解這樣的邏輯能夠成立。能夠成立的邏輯應該是:不允許出問題。(台灣網網友:夢天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