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央視3 15晚會將鏡頭對準了麥當勞、家樂福、中國電信等一批國際國內大品牌。家樂福用三黃雞冒充柴雞賣;麥當勞員工隨意更改食品保質期;“中華學生愛眼工程”打公益幌子牟利;中國電信通過垃圾短信獲利,工商銀行等多家銀行員工售賣客戶資訊。(《京華時報》3月16日)
如今這年頭,提到漠視消費者權益,100個消費者定會扯出200個、300個抱怨。央視的兩大晚會,“老百姓最愛看的是春節晚會,老百姓最想看的是3 15晚會”。3 15晚會每年對“黑心商家”違法黑幕的曝光,特別是近年來勇於“打老虎”,觀眾是既震撼、又感動還受教育。但是,在轟轟烈烈的3 15,央視的晚會特別令人期待,只不過是因為央視在孤單“打老虎”,這對廣大消費者來説,並不是一個福音。
擒賊先擒王,保護消費者權益,在打“蒼蠅”的同時更應該打“老虎”。普通消費者在一定程度上,有自己的辦法對付“蒼蠅”,執法部門也不時在對“蒼蠅”下手,所以“蒼蠅”雖然可惡,但打起來相對容易。而諸如麥當勞、家樂福、中國電信、中國工商銀行等,這樣的“大老虎”,有著很強的公關能力,執法部門也不像對“蒼蠅”一樣痛下殺手,普通消費者往往是“蚍蜉撼大樹”,要麼無功而返,要麼“殺敵一千自傷一萬”,總結起來,就是一個“難”字,一個“恨”字。
央視勇於“打老虎”,值得肯定。但央視在中國只有一個,3 15晚會一年也只有一次,“老虎”卻不少,遠非央視一家、一台3 15晚會能夠窮盡。別的媒體沒有怎麼打出老虎,倒不是這些媒體不想“打老虎”,往往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央視之所以能夠“打老虎”,主要是央視能夠調查許多普通消費者和一般媒體所無法調查到的黑幕。在這個意義上,央視孤單“打老虎”,實際顯出了消費者維權的無力現實。
造成只有央視在孤單“打老虎”的現狀,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檢驗檢測的障礙,消費者維權首先需要取證,但目前一方面是分析化驗的檢測機構過少,消費者往往無處可測,另一方面是分析化驗的檢測機構一般奉行“潛規則”,不接受個人申請,只接受單位申請,而消費又大多數是個人行為,這就造成了往往檢測無門。二是消費者維權獨立民間組織發育不成熟,目前發現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執法部門主動檢查與消費者投訴,執法部門由於力量不夠,往往只能抽查或者有投訴後再檢測,普通消費者在很多商品上,由於缺乏專業知識,難以發現問題,而在國外,民間獨立組織在這方面的作用剛好彌補了短板,作用非常突出。
如果橫亙在消費者維權路上的兩大障礙不排除,不僅“打老虎”,即使“拍蒼蠅”,普通消費者依然都是無力,有心發揮監督作用的一般媒體,也難以獲得切實的證據,只能將“打老虎”的特權拱手讓給有特殊背景的央視,老百姓也只能繼續翹首期待一年一度的3 15晚會了。作為普通消費者的一員,我實在不願意央視孤寂地“打老虎”了,更不希望一年只看一次3 15晚會了。
每年3 15,消費者都會抒發同樣的感慨:期待天天都是3 15。但是,如果我們每年都只能看著央視孤單“打老虎”,“期待天天都是3 15”無疑仍只會是一枕黃粱美夢。(台灣網網友 陸冠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