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維權日來臨了。這一天所有的用戶都受到了“上帝”般的禮遇。用戶們個個挺直了腰桿,奸商們無所遁形,假貨偽劣産品無處藏身,人人拍手稱快,
這天就成了全國人民行使發牢騷權利的時候了,很多見得了光的事情都拿到了臺面上議論起來,更重要的是,大家都覺得這是一個出惡氣的機會了,平日裏受過的商家的氣,買過的破爛物什都可以拿出來曬曬。“上帝”們提起平日遭遇的不公平待遇一肚子氣。一不留神就買到了假冒偽劣産品,收費不透明;行業壟斷下的亂收費;售後服務如同虛設,商家翻臉不認人,相互踢皮球……
於是,在“3.15”這一天,所有的用戶都知道要為自己維權,所有商人都看上去面目可憎,以致大至廠商小至經銷商,個個如臨大敵,唯恐被“上帝”們抓到小辮子,要知道“頂風作案”註定要付出慘痛代價的。
但是,“3.15”一過,“上帝”們的“打神鞭”、“照妖鏡”就過了時效。一切又回還如初。這麼多年了,消費者做冤大頭的次數為何只見多不見少呢?我想,這裡面,除了相關部門監管、查處不利之外,另一方面,也有消費者自身的問題。
俗話説,一個巴掌拍不響,商家又沒有從消費者的口袋裏硬搶錢。有些消費者,禁不住,商家幾杯“迷魂湯”一灌,早就兩眼朦朧了,哪顧得驗貨。也有的消費者,剛碰到假貨偽劣産品時,第一反應是,找商家去索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是,商家卻和你玩起了“踢皮球”的遊戲,要麼就是用“顧客是上帝”好話來忽悠你。比如,為了換一個配件,跑了幾回,車費錢都抵得上配件錢了,到最後,東西是換了,可是,人也累得夠嗆。以後,再遇到類似的情況,也無精力與商家玩這種遊戲了。“就當作自己倒楣!”大家都有了這樣的思想以後,消費者不主動去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慢慢地,不法商家的膽子也就大了,也就有恃無恐了。
所以説,消費者要起天天當“上帝”,就必須有主動維權的意識,儘管,這條路很艱辛,儘管,有時只是一件幾塊錢的維權行動。(台灣網網友:莫禮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