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公安機關近期破獲的特大“地溝油”案件,揭開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等黑色産業鏈,案件令人驚心。
有網友形象地比喻,“地溝油”6步飛入百姓餐桌上,比跳“街舞”還快。可見“地溝油”制售團夥猖獗到何等地步,同時也暴露出食用油監管機制的種種問題則令人揪心。
非法制售“地溝油”案件在媒體頻頻曝光,令百姓談“油”色變,到了該高度重視、緊抓不放的時候了。
“地溝油”制售為何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是對“地溝油”的監管涉及衛生、食品、工商、質監、環保、公安和建設等多個部門,對“地溝油”的監管懲治已形成“現實分工變成了分家,誰都有責變成了誰都無責”。二是對“地溝油”問題的解決,沒有進入政府部門考核指標體系和政府官員的獎懲體制,因此,缺乏積極整治的主動性。三是對現有“地溝油”生産加工點的處罰,只沒收當事人的生産加工設備,給予“傷皮不傷骨”的懲戒,顯然過於軟弱無力。因此,導致一些不法分子敢於幹此勾當,甚至屢查屢犯。
非法“地溝油”的存在,時刻威脅著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懲處不法分子,已成為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廣泛呼聲。因此,要想讓“地溝油”從百姓的餐桌上徹底消失,一方面要從維護群眾生命健康的高度,將打擊“地溝油”問題納入政府部門考核指標體系和政府官員獎懲體制,給予足夠的重視。另一方面,明確一個主管和多個兼管部門的主要職責,“千斤重擔一人挑”,堅決杜絕“三個和尚無水吃”的弊端,各執法部門還要齊心協力,保持高壓態勢,建立責任明晰的工作機制,做到打防結合,標本兼治,堵疏結合,積極作為,真抓實幹,落到實處。
只有監管得力,才能讓制售“地溝油”形同過街老鼠,露頭就打,打得不法分子心發顫、手發抖,讓那些不法之徒不敢也不願生産、銷售、使用“地溝油”,讓“地溝油”真正從百姓餐桌上銷聲匿跡!(台灣網網友:朱波)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