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教育”頻釀慘劇警示啥?

時間:2011-06-27 15:10   來源:台灣網

  2004年11月康明榮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報紙上,當時他作為蘭州公交集團公司的一名司機,在上班途中被歹徒刺傷;今年4月,他的名字第二次上了報紙,這次則因為他在4個月前把自己年僅10歲的兒子活活打死了;6月14日上午,康明榮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面對法庭,他一再強調,“我沒想著打死兒子,就是想教育一下他。”(6月20日 甘肅網)

  據報道,2010年12月16日下午6時許,因淇淇(化名)連續幾天夜不歸宿,加之作業沒有完成,康明榮決定對兒子實施棍棒“教育”。多名證人證言表明,當天下午6時許康明榮家中傳出孩子的哭喊聲,時斷時續,持續到當晚10時許。而更深遠的背景是康明榮早已于2004年,因感情不和在法院調解下與妻子離婚。淇淇常年成長在單親家庭,有點調皮,成績屬於中上等,雖然如此,淇淇卻埋下了沉重的自卑心理。

  然而,面對淇淇的死亡,康明榮固執的認為自己只是在“教育”他,“我沒想著打死兒子,就是想教育一下他。”這是庭審過程中康明榮哭著頻繁重復的一句話,也是康明榮對自己行為的辯解。面對孩子的生母以及已經逝去的生命,這句辯解顯得那樣蒼白無力。顯然,康明榮因痛恨孩子太過頑劣,卻不能正視並搜尋問題的根源,而是將對生活的負累以及對孩子的失望轉化為失常的憤怒和不滿,採取粗暴的方式,最終剝奪了親生兒子的生命。

  長達兩個小時的暴力毆打,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棍棒“教育”,而是棍棒“泄憤”。事實上,這種人倫慘劇並非個例,比如,據大河網2010年8月25日報道,為“教育”5歲女兒,母親張某實施“棍棒”教育,不料失手將女兒打傷致死。閔行區法院日前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中國甘肅網報道,2011年5月14日,天水市秦州區太京鎮龐家溝村發生一起命案。現年11歲的東東(化名)偷了家裏用來買化肥的1550元現金後,出門不到半天就揮霍了一大半,父親張某發現後將兒子打了一頓,過了一會發現兒子情況不對,情急之下趕忙請來大夫診治時,發現兒子已經氣絕身亡。

  類似的所謂“棍棒教育”頻頻釀慘禍,給我們發出了警示,青少年教育需要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認識。對此,中科院心理教育學會特邀專家、湖南心理諮詢師協會理事、湖南樹人青少年特訓學校校長徐偉表示,古人云:“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就現在的教育而言,“棍棒”教育已然不符合時代要求。但是,當一個個“棍棒教育”製造的人倫慘劇發生時,我們需要警醒,社會各方需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權利呵護,需要從傳統文化中根除“棍棒教育”的文化因子,倡導一種尊重彼此權利的教育氛圍。(台灣網網友:趙有良)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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