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高分考生換專業”也是招生新政的“裹腳”

時間:2011-06-22 15:14   來源:台灣網

  今年報考河南大學的考生,只要分數能超過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40分(含40分)以上,就可以在一年級時在一定範圍內更換自己的專業——這是河南大學近日公佈的2011年招生新政策之一。(6月15日《中國青年報》)

  允許考生換專業並不是“先進”,只是高校自主精神和教育人性化的回歸,這是一種基本權利。可是這種基本權利在國外名校“花開燦爛”,在我國高校卻“洛陽紙貴”;普通學生要想換上自己理想專業,要麼“走後門”,要麼“走權力”,要麼拿“糖衣炮彈”換取;正常的選擇專業道路基本被教育僵制堵死。在此語境下,河南大學推出“允許高分考生大一換專業”,無疑具有破冰作用,也算一種“低級”的進步。

  但河南大學換專業條件是“高分考生”,不高分的考生無緣于“換專業”,這讓人既感到某種歧視。既然同錄取到一所大學,身份、地位、待遇應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跨了高考門,都是大學人”應該是高校基本理念,只給“高出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40分以上”考生換專業,具有這樣條件的考生幾乎寥寥,換專業也就成了極少數高分學生的特權,不具有高校改革意義。

  學生的發展力、創新力完全取決於對專業的興趣,有興趣才能有進取和超常發揮。而我國考生專業“一選定終生”,結果不少考生被不喜歡專業套牢,學無興趣而荒廢大學時光,很多“剛畢業就失業”就是“專業無興趣”惹的禍。當年李約瑟質問“中國近百年來為何沒有創新成果”時,同時質疑了我國高校管理過死;“專業管理過死”則是泯滅學生智慧發揮最大化的“死亡谷”。世界一流大學進程要求高校與世界一流大學管理體制接軌,國外名校的“自選專業”很值得我國高校借鑒、探索、學習。

  在美國哈佛大學,無論入學高分、低分的學生都具有專業自主選擇權。以興趣選擇專業,以專業帶動興趣;專業選擇權利機會平等、學術平等,沒有官場化鉗制,連美國總統也不能干預高校“自主”,所以哈佛出過7位美國總統,33名諾貝爾獎金獲得者。河南大學既然往高處走,就要與哈佛大學“專業自主”接軌,不要局限于“高分”,而給全校考生同等自主選擇專業的權利,最大化發揮學生智慧、創新,河南大學變“哈佛”,並不是沒有可能。

  大學教育改革也要秉承“要走你就瀟灑地走”,不要瞻前顧後帶著“裹腳”走,而使教育改革在畸形化的通道裏“衣單形瘦”。河南大學的允許考生換專業“限高分”,不是教育改革的“裹腳”麼?(台灣網網友:童克震)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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