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正式公佈對假冒“煤企青年”參加高考考生的查處情況,277名“煤企青年”考生被取消今年高考成績,另有13名考生自動放棄報名、錄取資格。石家莊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已依法取締兩所培訓學校辦學資格,責令學校退還學生學費,目前,公安部門對辦學者涉嫌違法行為正在立案偵查。(據9月15日《人民日報》)
這則新聞吸引筆者閱讀之處有個。一是數字“277”,何以高考生身份造價人數如此之眾?此前,亦雖有高考生身份造價事件,比如宣判不久的“羅彩霞事件”,但多是以頂替身份的方式零星出現,這次以如此大範圍集體爆發的方式出現,不解。二是專有名詞“煤企青年”,新聞文本中並未作出明確的解釋,只能大約猜測,“煤企青年”參加高考有其優惠之處,好奇。
其實,弄懂了“煤企青年”一詞的真正含義,數字“277”的出現就不難解釋了。
所謂“煤企青年”是“媒體企業優秀青年”的簡寫,為向煤炭行業輸送急需且“留得住、用得上”的專門人才,國家特意扶持政策,開闢了一條“綠色通道”。簡而言之,“煤企青年”考取相關學校之際,享有單列招生的優惠了。説白了,其實就是類似“體育特招”和“美術特招”,只是前提不同罷了,人家要求是“體育生”和“美術生”,它要求的是“煤企青年”。
問題就是出在“煤企青年”四個字上。根據報考規定,必須是具有人事權的煤炭企業,才可推薦本企業在職優秀青年報考,且考生須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在職工作兩年以上,年齡不超過30周歲。明顯,這個原本為“煤企青年”開闢的“綠色通道”魚龍混雜了,擠滿了高考應屆生和復讀生。經調查核查,此次河北省“煤企青年”報名資格弄虛作假事件中,411名“煤企青年”高考考生中,有204名考生不是煤炭企業職工,由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