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原創也許有賴於IP的成熟

時間:2015-07-09 11:09   來源:京華時報

  隨著《小時代》終結篇“靈魂盡頭”的上映日期日益臨近,郭敬明“抄襲門”的紛爭硝煙又起。在這種情況下,難免讓人覺得這很可能是片方炒作宣傳的另一步險棋。但是最近的兩則新聞卻使我的這種“陰謀論”有點立不住腳。一是剛上映的國産片《汽車人總動員》從題目到內容,從故事梗概到形象設定全都被質疑抄襲皮克斯出品的《賽車總動員》——這貌似是一個所有長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來的事實,但是導演卻怒斥網友,矢口否認,並以自己從未看過《賽車總動員》為由拒絕道歉。二是剛剛確定女主角劉亦菲,準備開拍的網紅小説《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因為電影版權的出售而使抄襲舊賬被翻了又翻。

  從小説到電影,中國文化行業的版權問題有時候看就是一筆糊塗賬。平心而論,創作者在創作之初有沒有可能産生與前人相似的靈感和創作構思呢?完全有可能。因為任何藝術作品都要表現人性,而人性卻往往是普遍而共通的,表現人性的方式一般就那麼幾種,完全有情節、人物撞車的可能。但是這裡面有一個概率和比例的問題,主題相似不代表情節可以相似,情節相似不代表人物可以雷同,人物雷同你至少也要在橋段上有所創新吧。如果從多處都是相似的,你還不承認存在抄襲,或者是借鑒了他人的話,若對方告得你傾家蕩産,就無可奈何了。

  維護智慧財産權需要的不僅僅是一種意識,更需要一種體制。所謂體制就是在儘量公平的前提下,寧可誤判一千也不放過一個。保護先出版的作品,是世界範圍內的共識。想要利用“後發優勢”先聲奪人的各位,不但需要補補法學課,還需要進行思想道德再教育,除了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學,所有大言不慚的抄襲者總是心理上很平衡。

  弗洛伊德早在100年前就告訴我們,人類沒有能力創造出完全不存在的東西,就像你夢中出現的每一張臉,都是你現實生活中真正見過的原樣或組合而已。抄襲,有的時候不是一種主觀行為,也可能是潛意識在作祟。所以,一旦出現了爭執,司法機關都儘量以出版或發表的時間為準進行評判,爭取乾淨利索,願賭服輸。否則,仲裁的缺位會導致安全感的喪失,而缺乏安全感是激發原創力的大敵。

  對於作者,突然有了一個好的想法,可是卻沒有一種完善的體制能夠保護它,應該怎麼辦?一是雪藏起來,有朝一日先簽合同再幹活,註冊版權申請專利再開發。另一種則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弄出來再説。前一種情況不利於産業內的合作與好想法的發酵,後一種則是擦擦屁股賺快錢的罪魁禍首。

  現在流行的IP,嚷嚷得兇,投機得多,也導致部分作品粗製濫造,但是如果它能成為産業的一部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原創作品則前途光明。保護創意,保護能下金蛋的“母雞”,但願中國的文化産業不要在相關規範上耽擱太久。(祖紀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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