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由北京市演出行業協會與北京42家經紀機構和表演團體簽訂的《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向社會公佈。在這份承諾書中,市演出行業協會和各大演出公司向公眾承諾:在以後的演藝活動中,嚴格依法選、用演藝人員,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凈化演藝界隊伍,弘揚主旋律,釋放正能量。同時,還對演藝人員的日常禁毒教育、積極向上的演藝活動、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等方面做出了相關承諾。
近些年來,各種演藝人員的涉毒事件不斷被媒體曝光,社會影響極壞。遠的不説,僅從今年3月至今,發生在北京的演藝人員涉毒事件就有6起9人之多。涉案人員從歌手到演員,從編劇到導演,從內地到香港,幾乎每個行當都未能倖免,乃至有網友辛辣地調侃:高墻之內,已足夠拼搭一台《監獄風雲》的陣容了。尤為令人震驚的是,這些涉毒人員不僅有剛剛出道的年輕人,更有因復吸再次被警方抓獲的老面孔。由此可以看出,北京演藝圈的涉毒問題,已經到了一個相當嚴重的程度。
有關毒品對人與社會的危害,此刻已毋庸贅言。相關演藝人員等公眾人物因為涉毒而對青少年産生的不良影響,也銷蝕了坊間大量的筆墨。問題是,對這些違法人員的處罰,除了道德譴責和法制處罰之外,來自市場的制約與抵制,一直在某種程度上處於一種空白的狀態。而這,正是此次《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的一大特點。
營造健康的演藝環境,不僅要有演員的自律和法律的紅線,市場經濟之下,一個健康的合同制約與抵制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這正如北京市演出公司有關負責人所説:“吸過毒的人,我們不推你了,有什麼活動也不帶你參加了。”這話要是説白了,就是你若再沾毒,我就斷了你的財路。在我看來,這一招在對演藝人員的禁毒方面,除了上面所説的道德譴責與法律制裁之外,實在可稱為一招殺手锏。
不過話説回來,演藝人員因涉毒犯錯或犯罪,社會雖不能寬容,但也不宜一棒子打死。無論是從其個人前途還是他們日後能否為公眾繼續服務方面,也該給他們留一條生路。畢竟,一個人十幾年甚或幾十年的奮鬥、辛苦,就毀在這麼個“破事”上,無論怎麼説都殊為可惜。由此我建議,就以這次承諾書的發佈日期為起點,繼續推出禁演的細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涉毒次數確定懲罰期。但前提一定是:您得真把戒毒當回事兒。反正承諾書發佈之後您再“嘬”,那就只能咎由自取了。(葉之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