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風箏》,飛往“艱澀難懂”處

時間:2013-09-22 14:46   來源:法制日報

  中學語文教材刪除魯迅作品有年,如《藥》和《為了忘卻的紀念》等名篇,都沒影了,今次刪《風箏》,並非第一次。刪就刪吧,可以弄點別的堂皇理由,但教材編撰方給出的説法,卻十分不堪。他們道,“很多教師和學生反映”,魯迅文章“艱澀難懂”,“我們出於無奈只好拿掉”。此論之荒謬,自不待言。

  你“拿掉”魯迅一些作品,還沒有狠到剔除他所有作品。如果説“拿掉”的《風箏》“艱澀難懂”,那麼保留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社戲》《阿長與山海經》等等,都是“通俗易懂”的嗎?《風箏》寫小兒遊戲心理,充滿童趣,明白如話,“我不幸偶爾看了一本外國的談論兒童的書,才知道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難懂嗎?而《社戲》裏“那聲音大概是橫笛,婉轉,悠揚,使我的心也沉靜,然而又自失起來,覺得要和他彌散在含著豆麥蘊藻之香的夜氣裏”這話,頗現隱晦曲折,好懂嗎?

  你“拿掉”魯迅一些作品,總不至於有膽量把文言文全部抹去——學生們不是“反映”了,語文課“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樹人”嘛。你還是留了文言文,而以“艱澀難懂”拿掉了《風箏》——即是説,《風箏》比文言文更難懂了?拿公認通俗的陶淵明《五柳先生傳》來説,“環堵蕭然,不蔽風日;短褐穿結,簞瓢屢空”,難道比《風箏》的“我可是毫不怪你啊”,更令孩子們易懂、明白?莊子之文,更其“艱澀難懂”,你幹嗎不刪了去?如果古今所有文章學生都懂透了,他們也就不成其為學生,而一個個堪稱國學大師了。

  一位語文老師順著教材方思路説,《風箏》“需要放在特定的歷史環境裏去理解,對於七年級學生來説,確實不太好掌握”。請問,七年級學生也好,八年級學生也罷,哪篇文章不“需要放在特定的歷史環境裏去理解”?學生就是學習的,“不太好掌握”,學了不就“掌握”了嗎?老師是幹嗎的?傳道、授業、解惑的。文章“需要放在特定的歷史環境裏去理解”,老師就給學生講“特定的歷史環境”呀。孩子們有權拒絕蒙昧,有權知悉那樣的“歷史環境”;你實行鴕鳥政策,把課文刪了,“歷史環境”也會一刪了之、不復存在嗎?這種企圖抹殺和隔斷歷史的奇談怪論出於人民教師之口,難免讓人對他們的神聖身份和職業道德打一個大大問號。

  人們對包括文學作品在內的一切藝術品,或許都有一個“懂”與“不懂”的問題。大畫家畢加索説:“我非常渴望回到像小孩一樣,像鄉下人一樣非常質樸地面對一件作品的狀態。有時候看到不懂的東西,我會非常喜歡,這個不懂本身就是一種狀態,一種非常質樸的、原始的狀態。”語文老師沒必要把一篇課文教條化,只要打開學生思路,讓他們的心靈跟作者溝通,體會文中奧妙,以質樸的狀態“面對”作品,與作者産生共鳴,就行了。“懂”是無盡頭的,“懂”到什麼程度,才算真“懂”呢?只要不喜歡誰,便以“不懂”為由排擠——按此邏輯,魯迅所有作品,皆可剔之。

  我讀魯迅並熱愛他,是覺得他講明瞭我不明白的理,比如上述“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他還説出了我想説而説不出的話,比如“中國最不值錢的是工人的體力,其次是咱們的所謂文章,只有伶俐最值錢”;當然更欽佩他畢生的戰鬥都與中國命運之掙扎相關聯,以及他的骨頭之硬。所以,今天還需要魯迅,而魯迅影響不滅,哪怕他被摩登之徒貶損,被掌握出版大權的“伶俐”高人趕出語文教材。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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