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最需要“經營”什麼?(縱橫)

時間:2013-09-03 13:41   來源:人民日報

  上海書展剛結束,作家閻連科發了一條微博,頗引人深思:“參加上海書展如廟會樣忙忙亂亂,在那書草書原裏,越發知明寫作的荒冷。暢銷成為唯一的成敗標準,媒體成為評判的唯一尺度。”

  這個時代,作家需不需要經營自己?怎樣經營自己?經營自己對自己的文學活動究竟有哪些影響?這已成為文壇上的重要話題。

  作家麥家與蘇童展開以“作家的經營”為主題的對談。麥家認為,寫作要用很長時間完成,面對不同的讀者、地域,甚至語言,作家的經營是有需要的。

  作家所討論的“經營”這個文學話題,應該是指:作家的自我宣傳和作品宣傳,如何獲得知名度,怎樣利用資訊傳播平臺,怎樣利用行銷手段增加作品的銷量,需要有讀者意識、市場意識,善於利用文化媒體為自己造勢,甚至要有自己的團隊、宣傳顧問……而在對待“經營”的態度上,有的作家採取的是主動的、積極的方式,有的被動一些,其作品、名譽和品牌是“被消費”的。總之,這個“經營”,更多的是文學本體或文學文本之外的技術手段的問題,是工具理性的問題,這正像蘇童所説是“生存技能的問題,跟寫作無關”。

  大部分中國作家向來缺乏推廣宣傳的意識,而今越來越多的作家開始經營自己,大幅提升了市場意識、推廣意識和行銷意識,以致張煒説:“現在搞文藝、搞文學的聰明人太多了,這些人乖巧聰明,喜歡以小博大,以小的勞動博取更大的利益,大家談得最多的是銷量和點擊量。”這是文學觀念的進步,還是文學精神的衰落?説到底,現在一些作家談得比較多的“經營”,還只是技術的“經營”、手段的“經營”。而給予關心、關注最多的應是高尚的人格、崇高的思想方式、創造力、獨特的性格、非凡的才能、純真而有力的觀照,這才是目前作家最需要“經營”的文學本質的東西,也是作家“經營”好自己的最需要的、最重要的特質。(原文刊于9月2日《中國文化報》,有刪節。)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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