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臺播放虛假醫藥廣告被刑事指控,可以給虛假醫藥廣告以當頭棒喝,並引起足夠的重視與警醒
被國內職業打假人和法律界高度關注的、全國首例電視臺因發佈虛假醫藥廣告被檢察院指控構成虛假廣告罪案,6月中旬在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判決。據悉,作為媒體機構,從單位到執行部門、個人,因播放虛假廣告一律被控有罪甚至求刑,該案已在全國創造了多項“第一”。(6月28日《中國青年報》)
必須厘清的是,虛假醫藥廣告不同於一般的醫藥廣告,其對於公眾,特別是患者及其家屬的誤導和傷害,是不言而喻的。即使對於普通人來講,整日狂轟濫炸的虛假醫藥廣告,同樣也是一種視覺污染,即使從《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廣告法》的角度來講,虛假醫藥廣告,顯然也是需要被“人人喊打”的。
遺憾的是,幾成公害的司空見慣的虛假醫藥廣告,卻很少聽説哪個被處理與懲戒,無論是法律手段還是行業行規,這不免會引起負激勵效應,導致虛假醫藥廣告有恃無恐,甚囂塵上。從這個意義上講,電視臺播放虛假醫藥廣告被刑事指控,某種程度上為紛繁蕪雜的虛假廣告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範本,從被刑事指控的嚴厲程度出發,可以給虛假醫藥廣告以當頭棒喝,並引起足夠的重視與警醒。
事實上,虛假醫療廣告本身,除了誤導患者以外,同樣也是對正常的廣告秩序的一種擾亂,如果虛假醫藥廣告成為一種主流,勢必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可怕效應。播放虛假醫藥廣告被刑事指控,至少傳遞這樣一個清晰的暗示,遵守商業倫理,流淌道德的血液,是每一家醫療企業所必須遵守的底線原則,違背這個原則,必然要受到懲戒。這是其一。
其二,電視臺因播放虛假醫藥廣告被刑事指控,也在提醒和警示所有的廣告發佈平臺,如電視、網路、報刊、廣播等媒體,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不能放逐自己的責任,放任虛假甚至違法醫藥廣告氾濫成災,實際上,只要在媒體這個平臺,加強監管,對於虛假醫藥廣告勢必會起到釜底抽薪的良好效果。
其三,面對氾濫的虛假醫藥廣告,並不是缺少監管者,如工商、衛生、藥監等部門,都責無旁貸。但這種“九龍治水”的監管方式,以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實語境,都是在助長虛假醫藥廣告的囂張氣焰。刑事指控這一殺手锏的祭出,也在提醒有關部門,必須有所作為。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結果顯示,一些媒體違法發佈虛假藥品廣告已經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監測檢查159份都市報、晚報和廣播電視報發佈的10498個藥品廣告,違法發佈率為95%。這樣觸目驚心的數字,與我們的現實觀感是相吻合的,可以這樣説,沒有嚴厲的監管,沒有刑事指控及以後的法律懲戒,就難以對虛假醫藥廣告起到敲山震虎的震懾效果和割草除根的治療效果。
對播放虛假廣告的電視臺有關負責人以刑事指控,是監管和法律開始行動的有力證明。我們期待,通過這樣的殺手锏和嚴肅懲處,給予虛假醫藥廣告商、醫藥廠商,以及諸多媒體,提供積極的示範意義。作為公害的虛假醫藥廣告,該從我們身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