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一項萬人民調顯示:六成受訪者曾受到“聳人聽聞式”新聞的誤導。
做人流手術者近半數未成年,北大校長批美國教育一塌糊塗,地米菜毒死人,小學生被拐走並盜割眼角膜……各式各樣的離奇報道隨處可見,仿佛少了這些“重口味”,新聞就會寡淡無味,不值一看。
從某種意義上講,新聞就是非常態,通俗的説法是“人咬狗才算新聞”。越離奇越能吸引眼球,越極端越有轟動效應——這些傳播規律或許也是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一些媒體“劍走偏鋒”的理由。
傳媒業不是今天才面臨這些問題。早在19世紀末,美國的新聞競爭中,以煽情為主要特點的“黃色新聞”就曾一度流行。由於大膽採用粗劣的黃色新聞,《新聞報》在一個月內,銷量猛增12.5萬份。
這與今天的“標題黨”或者“知音體”何其相似,恐怕可算作傳媒界的必然經歷。但如若對新聞史略作了解,就會看到這些“黃色小報”此後的窮途末路。
沒錯,新聞需要有人看,換個説法,它得要有吸引力。但如果將其等同於“新奇”,以嘩眾取寵的“低俗”,單純迎合市場口味,終會喪失品質和公信力。挑逗煽情、聳人聽聞可以轟動一時,卻沒有哪一家媒體借此而受人尊重,長盛不衰。
因而,在成熟的輿論生態中,有影響力的媒體總是不斷強化新聞的客觀、真實,並以從業規範等自律的方式,承擔社會責任,追求道義良知。
需要注意的是,新聞品質的提升,不是媒體能夠獨立完成的。傳播是一個互動的過程,傳媒和受眾從來都是相互倚賴,彼此影響。媒體滿足受眾需求,也引導受眾;受眾接受資訊,亦影響媒體對資訊的選擇。有什麼樣的媒體,就有什麼的讀者;同樣,有什麼的讀者,就有什麼樣的媒體。輿論生態的構建中,兩者缺一不可。
因此,不妨關注一下受眾如何選擇資訊。
居於某門戶網站社會新聞排行榜前列的幾條新聞為:妻子睡夢中抱丈夫喊情人名字被捅成重傷;男子身上僅3毛錢遇搶劫,劫匪看他窮拉其入夥;妻子狀告第三者要求返還丈夫所贈百萬財産。
中國青年報萬人調查的數據顯示:受訪者中20.1%的人平時看新聞只看標題不看正文;66.3%的人會在看完標題後快速瀏覽正文;只有11.2%的人會詳細閱讀正文。
如此可見,“聳人聽聞”為什麼大行其道。在獵奇與輕淺背後,還有情緒化的固執己見——如同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所説,公眾已經對某些問題形成一種刻板印象,如果新聞符合這種印象,它就能迅速得到大範圍的傳播……在傳播過程中,事實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公眾會借此表達社會情緒。
與以往不同,網路時代的讀者,不只是資訊的接受者,也是傳播者,甚至是發佈者,一系列引人關注的新聞報道,其來源往往是某個網帖或微博。此時,已很難説誰是“誤導”的始作俑者。
人人都有可能成為“標題黨”的幕後推手,媒體和受眾相互指責與推諉毫無意義。如果不想被聳人聽聞所誤導,真實客觀、謹慎言説,當是所有新聞發佈者與傳播者的底線。(馮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