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報道稱,南京市六合區馬鞍農産品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向有關部門遞交申請,希望將六合豬頭肉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産。不少網友覺得,一款非南京特有的滷菜居然也申遺讓人不解。南京非遺保護中心的專家們觀點也是針鋒相對,有人支援有人強烈反對。
六合豬頭肉能不能申遺,這的確是個頗費腦筋的問題。一方面,六合豬頭肉的確不同於一般豬頭肉,據了解,它在晚清時即享有盛名,在選材、加工、用料、火候上也都很有講究;另一方面,儘管六合豬頭肉在色香味上有一定的優勢,但和南京雲錦、金陵刻經、秦檜燈會等文化遺産比起來,豬頭肉就是豬頭肉,要登非遺的“大雅之堂”的確頗有難度。儘管對此問題的看法,公婆各有理,但筆者卻想問一句:申遺的豬頭肉裏有多少“文化味”?
既然是非物質文化遺産,那麼,它最大的特點就是不脫離民族特性的生活生産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不否認,“六合豬頭肉”在製作工藝上頗有講究,正如申請者所言:“食品‘申遺’,申的不是食品本身,而是製作這些的技藝。”可是,這樣的技藝未必就體現了民族個性與民族審美習慣。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在買“六合豬頭肉”時,除了味蕾上的享受,又有多少精神情趣、文化審美上的愉悅,和歷史典故上的聯想呢?再説了,豬頭肉非南京獨有,也非“六合”獨尊,缺少一定的文化背景,即使和文化遺産“套近乎”,又能有多少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呢?除了香噴噴的豬頭肉香味,所謂的“文化味”恐怕只是浮雲。
較長的歷史,較好的製作工藝,是“六合豬頭肉”的品牌優勢,然而,這樣的品牌優勢還沒有滲入到傳統文化與習俗。人們對“六合豬頭肉”的喜愛也僅僅停留在味覺、物質層面,而不是文化、習俗層面。如果連“六合豬頭肉”都能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産,那麼全國各地還有哪個名吃不能申遺呢?當然,不是説名吃就不能申遺,北京烤鴨、重慶火鍋等一些獨具地方特色的美食,不就早已申遺成功了嗎?它們除了是知名品牌,更是一個地方的文化名片,散發著特有的“文化味”。而這些,恰恰是“六合豬頭肉”所欠缺的。
“六合豬頭肉”的申遺熱情值得我們肯定,但是,分明沒有“文化味”,卻硬要削尖了腦袋往文化行列裏鑽,如此“變味”的申請還是省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