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壇反腐必須向體制改革轉身

時間:2012-04-26 10:17   來源:西安晚報

  4月24日,中國足球前“掌門人”謝亞龍被檢方指控涉案金額達172萬元,有12項犯罪事實。他還當庭翻供稱遭刑訊逼供,認罪是為活命;4月25日南勇被控17項罪名,包括操控俱樂部升降級,涉案數額約百萬元,南勇對事實基本無異議。此外,申思、祁宏、李明、江津等大牌國腳,也都相繼“過堂”,受賄金額達800萬。(4月25日《西安晚報》)

  這次法庭對謝亞龍、南勇等人的審判,意味著一場已經長達近兩年的“中國足球腐敗聯賽”,進入到即將終結的時間節點。儘管這場連環腐敗案未必能滿足公眾徹底清查的期待,很多人仍然會去猜想這背後是不是還有“更大的魚”,但這場反腐案揭露了近20年中國足球黑幕重重,足以催發相關體制加速改革。這才是看待謝亞龍等被審判的最大現實意義。

  中國足壇為何出現如此嚴重的集體腐敗現象?其實,這與其他領域的腐敗,有著某種共性,那就是高度壟斷。比如,中國足協高度壟斷著中國足球運動。以謝亞龍為例,他不僅曾任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同時也是中國足球管理中心主任,一手掌握著經營權,一手把持著管理權。南勇也是如此。這種絕對的權力控制,絕對的市場壟斷,自然為權力尋租提供了最大的便利。

  在這種情境下,伸手向俱樂部要錢,向主教練要錢,向球迷要錢,自然就是容易的事。權力壟斷之下,往往腐敗扎堆而出。事實證明,從中國足協的高官,到一些俱樂部的高管,再到球星球員,都被捆綁在一條腐敗利益鏈上。這樣的集體腐敗,一方面造成監管失靈,另外一方面,也成為13億人沒能踢好中國足球的重要原因之一。

  僵化落後的管理體制,讓中國足球行業成為腐敗的溫床。儘管中國足球很不爭氣,但相關官員卻很少為足球一再失利負責。足協官員在選拔、任免、考核、監督等等環節,都看不到足夠的制度正義和程式正義。這種管辦一體、官商一體的體制毒瘤,直到今天,也並未見有足夠銳利的手術刀來進行摘除。這無疑讓人擔憂,在謝亞龍與南勇受到懲罰之後,足球腐敗能不能真正絕跡?

  足壇反腐應該到了向體制改革轉身的時候了。對謝亞龍、南勇等人的審判,不是中國足球反腐敗的結束,而是從根本上剷除滋生足球腐敗土壤的一次重要開始。要想讓中國足球領域不再腐敗橫生,當前必須增加中國足球管理的透明性,來完善對中國足球權力的監控體系,同時引進足球管理先進國家的經驗,比如以足協委員會的形式進行權力合理分配,相互制約,來改變足協官員權力過大,手眼通天的權力壟斷積弊。只有這樣,中國足球才能沿著正義的軌道,踢出自己的未來。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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