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任的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日前表示,故宮規定院內專家不得以故宮博物院的公務身份在社會上從事非公務文物鑒定活動,以及與文物拍賣、文物市場等有關的藏品鑒定活動。(3月6日中新網)
規範有公務身份的專家的鑒定行為,是目前文物鑒定亂象下文博部門的一個積極舉措。馬未都曾説,“專家大都依附單位,單位名氣越大,專家就相應越有價值,所以專家的介紹都説某某博物館專家,而不是説某某專家。”
如能讓有公務身份的專家遠離市場評估,對於崇尚“明星專家”的文物鑒定市場而言,應能多少緩和一下過熱的“民間鑒寶”現象以及由此引發的種種亂象。
以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為例,該機構在2005年補充了新一批委員之後,第二年隨即公佈了新的管理規定,其中一條正是“未經國家文物局許可,不得以本會委員身份執行文物鑒定任務”,只是這種規定對於業界而言,約束力尚有限。規定之後的監管是否能落到實處,是個問題。
曾有國家文物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對筆者説過,除非鑒定委員常年在境外而無法履行義務等極少數情況可以免去委員職務,一般情況下,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不會輕易做出免除委員的決定。
由於我國的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和鑒定行為監管機制尚未建立,僅僅依靠文博系統內部的自律規章,難以消除中國文物藝術品市場目前所處的鑒定混亂局面。
而在國際藝術品市場,絕大多數商業鑒定行為都會通過正式註冊的鑒定機構完成,藝術品鑒定師與建築工程師一樣憑證上崗,出現真偽鑒定事故亦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藝術品市場中的問題最終只能通過市場手段去解決。讓從事學術研究的專家去做市場評估,原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馬繼東)
[責任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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