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歷時代該不該保留“農曆年”?

時間:2012-01-17 13:26   來源:中國青年報

  中央號召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筆者認為,發展中華年俗文化和其他傳統節慶文化,可以促進中華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自然經濟時代人們的生活週期離不開自然的節律,地球上時序更新的週期大約360天,這也就逐漸成為人類生活的自然週期“年”。中華民族早諳這個週期,在這“天增歲月人增壽”之時,回顧總結往年,規劃祈願來年,年復一年的“過年”積累成年俗文化,其核心是年終歲首辭舊迎新的“年”。

  中華歷史上 過“年”的傳統大約總有三千年了。農曆伴隨中華民族走過漫長的歷史歲月,是廢不了也不應該廢的,農曆年的“年”地位也不應該廢,積累數千年的年俗文化離開這個“年”字,就失去了根源,失去了核心。“年”是統領“節”的,失去這個“年”,中華年節體系也就群龍無首了。

  自從屢被列強的大炮轟開大門後,中國輕賤自己傳統文化包括傳統節日的潮流時起時伏,影響近現代大約近百年。

  1911年辛亥革命後引進西洋曆法,以陽曆為標準紀年,將1912年1月1日定為民國元年元旦。那時還算好,新舊二歷並存。與雙歷制相適應的是兩套節日系統,傳統節日都是按農曆系統。

  袁世凱篡權後,1914年的文件規定:“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由此,延續幾千年的農曆新年被降格為“春節”,“年”、“元旦”的名稱被安在陽曆1月1日頭上。但是 “百姓皆不以為然”,仍然按農曆過自己的年。

  1928年內政部呈文稱:“一般社會,幾不知歷為何事”,決定“廢除舊曆,普用歷”,“將一切舊曆年節”活動,“按照歷日期舉行”,“例如舊曆年元旦日應有之各樣點綴品及正月間一切熱鬧娛樂舉動,可移至歷新年一月內舉行。”而且派警察,強迫已歇業過年的商店開門營業,把一些年貨強行搗毀,“一時間人心惶惶,將一個歡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狀”(文載道《風土小記》)。即便如此,老百姓還是頑強地延續自己的民俗年。到1934年初,國民政府不得不停止強制廢除農曆年的做法,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

  1949年制定的年節放假辦法,春節作為唯一的傳統節日列入法定假日。到“文化大革命”初的1967年,曾有告示:春節不放假,以破除“過年”這種舊風俗、舊習慣。但在老百姓心中口中的“過年”、“拜年”、“年三十”、“大年初一”等等指的仍然是農曆年。

  時至今日,廢除農曆的聲音已難聽到,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每天新聞聯播一開始就同時報了雙歷:陽曆和農曆。一般日曆也都雙歷並印,既然承認雙歷制,也就順理成章地要承認雙“年”制,要恢復農曆年“年”的地位。2010年,中宣部等7部門發佈了《關於深化“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的方案》,明確春節的主題是“辭舊迎新”。正是因為過“年”所以才有“辭舊迎新”。每年外國元首大多數也是在此時祝賀華人過年,其用語翻譯成中文也是中國年。

  鋻於上述種種,筆者建議:因勢利導,通過一定的方式,正式確認雙“年”制;在官方話語系統將傳統的年正名為“中華年”、“農曆年”,是海內外中華兒女共同的民俗年,共同的精神家園。作為過渡,“春節”暫且並用不悖。(作者係中國節慶研究會會長)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