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變傳聞,豈能零責任

時間:2011-12-28 09:5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在小悅悅離開兩個月後,小悅悅的父親回到了廣東佛山。他們一家人現分住三地,各自尋求安慰和解脫。小悅悅事件中另外一個關鍵人物陳賢妹則被僱主辭退,又在房東的威脅下搬離住處,原因是“他們忍受不了那麼多的媒體”。這是27日《東方早報》來自《齊魯晚報》的報道。

  正想就此發一點議論,不料卻從同日廣州日報上讀到“辟謠”的新聞:“小悅悅事件施救者陳賢妹遭辭退”為不實報道。

  原來,陳賢妹並沒有被辭工,而是她自行回家沒有上班。陳賢妹的兒子唐小兵告訴記者,小悅悅出事以前,母親一直在他所在的公司上班,為公司員工們做飯。事發後,陳賢妹經常要接受記者採訪、接受政府部門或組織頒獎,這讓大半輩子習慣了平靜生活的陳賢妹大為不習慣。今年10月18日下午,不堪其擾的陳賢妹帶著孫子返回陽山鄉下老家。如果日後情況允許,母親還可能出來工作。同時,所謂“在房東威脅下,陳賢妹一家搬出五金城租住房屋”的説法也不存在,房東當時兒媳懷孕怕騷擾,確實發過點小牢騷,但後來就好了。直到現在,他們一家還住在那個月租600多元的兩室小房裏。至於“每次有人接她出遠門,會有人議論她又去拿獎金了。老家村裏有人説她從北京拿回家30萬元,銀行戶頭存了很多錢,還有人到府借錢”,更是沒影兒的事。

  這樣看來,那篇關於報道陳賢妹困境的新聞,有的只是有一點影兒,有的則連影兒也沒有。所以,這篇新聞最多只能是“傳聞”。

  也就想起前一天的另一篇“新聞”:《北大校長稱美國教育一塌糊塗》,原來也是對周其鳳演講內容的斷章取義。對此,中青報已經還原了部分真相。

  其實,現在的虛假新聞早已見怪不怪,公眾隔三差五就能看到,不過這兩篇發生得最近,影響也相對較大而已。每當我被假新聞欺騙之後,都想弄清兩問題:一是,假新聞是怎樣發生的?例如,對於周其鳳演講的假新聞,雖然中山大學老師張志安論述了如何準確概括別人的講話問題,但是到現在,我們也沒有弄清那篇新聞是採訪不深入道聽途説,還是故意斷章取義製造“燃點”。二是,媒體和記者為什麼要發表假新聞,難道他們不怕真相被揭露嗎?可能問題就在這裡:編造假新聞可以吸引眼球,擴大報紙的銷路,而一旦被揭露,也沒有絲毫的懲處,簡直是“零責任”,所以才有恃無恐。

  在我的印象裏,假新聞常有、而懲處不常有。新聞變傳聞,豈能“零責任”?應該讓發表假新聞的媒體和采寫的記者付出代價。最近,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印發了《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完善虛假失實報道的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規的新聞機構,要求媒體必須向社會公開更正、道歉。對故意編造虛假新聞造成嚴重後果的新聞記者,不僅要吊銷其新聞記者證,而且還將其列入不良記錄,5年內或者終身不得從事新聞工作。總之,對於被證實編造了假新聞的,需要有所懲戒。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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