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足球反腐案,14日開始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法院開庭,有60多名涉案者將陸續被推上法庭,接受正義的審判,其中包括足協高官謝亞龍、南勇、楊一民、沈建強等。一些球迷在法庭門前高舉“中國足球從此崛起”的標語,渴望中國足球能涅槃重生。
我國足球曾歷史性衝過2002年日韓世界盃決賽圈,此後就急速下滑,慘不忍睹,引起公眾的強烈不滿,假、賭、黑、貪等腐敗行為是造成這一狀況的最重要原因。其間雖也開展過反賭掃黑活動,但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無濟於事。這次反腐敗,做到了“人人平等”,不論你是高官,還是高管,只要有罪,一個也別想漏網,這就挺進了反腐的深水區,有力地剷除敗壞足壇的毒瘤,為實現球迷們對足球的“崛起”期望準備了最必要的條件。
不過,剷除腐敗,並不能畢其功於一役。如今的謝亞龍之輩所以腐敗,自然首先是由於他們自身的腐爛,他們是“自作孽,不可活”,用法律之劍將他們清除,足壇可以由此一時乾淨起來,但是,並不能防止腐敗的繼續産生,“前腐後繼”的現象還會出現。這是因為,腐敗的發生,既有個人的內因,也有環境的外因。在足壇,存在著嚴重的“權責不分,監管不力“的問題。足協領導人擁有不受約束不受監督的權力,而權力一旦脫離約束和監督,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滑向腐敗。以張建強為例,他在擔任裁判委員會主任期間管辦不分,在指派裁判業務上大權獨攬,遂任意受賄。因此,足協的領導職位被稱為“一個高危崗位”。楊一民、南勇、謝亞龍就都是在副主席“高危崗位”上“前腐後繼”的。按足球運動中心主任韋迪的説法,這些人並不是一開始就有腐敗的想法,“南勇曾經很努力,很正派”,但上了這個“高危崗位”,由於缺少自我約束,不僅未能“出污泥而不染”,而是抵制不了環境的誘惑,落得個“近墨者黑”。這表明,就腐敗分子本身的墮落來説,要從個人角度找原因,吸取教訓,但著眼于足壇的整個反腐活動,則要同時看外因,努力改造足壇的“高危”環境,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為此,在深入進行反腐敗的同時,要深化足球管理體制改革。要改革體制機制,堵住漏洞,使人“不能貪”;要嚴肅法紀,重拳打腐,使人“不敢貪”;再施以教育,純化心靈,使人“不想貪”;如此三管齊下,並持之以恒,方可長期有效地消除腐敗,使足壇不再為腐敗毒瘤所害。從這一角度來看,這次足壇反腐案的庭審,必然有助於中國足壇走向“崛起”,但是,也不能視其為“速效救心丸”,中國足球的“涅槃重生”,需要在反腐、改革和教育等多方面作不斷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