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優酷“版權戰”背後的維權效益

時間:2011-12-22 09:59   來源:新京報

  網路版權的價格和網路侵權的賠償的走勢是完全相反的,5年前,一集《康熙來了》的網路版權可能只有1萬元,而現在每集的價格應該不會低於10萬元。5年前,盜播一部電影的網路侵權賠償一度高達20萬元,但目前,能賠到2萬元,律師已經很滿意了。

  近日,國內最大的兩家視頻分享網站就部分熱播影視作品的版權問題産生爭議,先是馬鈴薯指責優酷盜播其購買獨家網路版權的《康熙來了》,並在收到馬鈴薯要求刪除的通知後拒絕刪除,隨後優酷反指馬鈴薯長期盜播其享有版權的百部影視作品。雙方均稱已經起訴對方,馬鈴薯還向行業協會做了舉報。

  馬鈴薯、優酷均為視頻分享網站,其視頻多為用戶上傳,理論上,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因為是用戶上傳,海量內容,所以可以享受收到侵權通知後刪除即免除侵權責任的待遇,這個待遇就是“版權避風港”。但實踐中,視頻網站在被訴侵權的訴訟中基本不享受版權避風港待遇,即便他們收到通知後刪除了侵權內容,仍然會被法院判定構成侵權,承擔賠償責任。

  主要原因是視頻網站被指侵權的內容多為播放時間超過半小時的影視作品,影視作品的製作成本非常高,影視版權人自己不太可能會把這些內容上傳到網際網路供大眾免費觀看,因此,法院默認視頻網站對其播放內容有版權上的審查義務。在美國,全球最早也是最大的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允許普通用戶上傳時間超過15分鐘的視頻,也是出於版權保護的考慮。但國內視頻網站從沒有過類似限制。

  目前廣電總局對於大陸以外製作的影視作品在國內的播出還是規定先審後播,網際網路上的播放也不例外。因此,國內網站播放《康熙來了》需要廣電總局的行政許可,如果馬鈴薯網沒有拿到這個許可,該片被侵權後受不受法律保護?答案是肯定的。

  2010年我國刪除了《著作權法》中“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的規定,因此,即便《康熙來了》沒有取得引進許可,但馬鈴薯網對《康熙來了》享有的網路版權還是受法律保護的。

  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是,網路版權的價格和網路侵權的賠償的走勢是完全相反的,5年前,一集《康熙來了》的網路版權可能只有1萬元,但此後價格一路飆升,馬鈴薯此次簽下的《康熙來了》耗資高達數千萬元,每集的價格應該不會低於10萬元。5年前,盜播一部電影的網路侵權賠償一度高達20萬元,但目前,能賠到2萬元,律師已經很滿意了。《康熙來了》這樣的綜藝節目的賠償行情最多也就是2萬元一集。版權價格飆升的原因是市場競爭激烈,優質片能賣出好價錢。賠償金額走低的原因是網際網路維權形成産業,律師紛紛以風險代理方式參與維權,案件飆升,法院不堪重負,也不能過分鼓勵版權碰瓷。

  截至筆者寫完此稿,優酷網上的《康熙來了》仍未刪除。為什麼會這樣呢?首先,打擊侵權的“劍網行動”風頭已過,最近播盜版被行政處罰和吊銷執照的可能性不大。其次,反正賠償也不高,讓馬鈴薯去打官司,法院終審判決要大半年,大半年後再刪也不遲。最後,這樣做,自己的訪問量大增,還順道打擊了競爭對手,何樂而不為?這便是經濟學裏常講的“劣幣驅逐良幣”。(遊雲庭 律師)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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