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某報一篇報道,題目很搶眼,叫做《一紙限娛令能治道德病?》。一些網站爭相轉載,不過標題被換成了報道中的一句話,叫做《學者質疑廣電總局限娛新規越位管理》。看標題就知道,這兩篇同文異題的文章是質疑廣電總局最近出臺的《關於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的。初讀報道,似乎有些道理,可細一琢磨總覺得哪兒有點不對勁。
文章引用某學者的話,稱“還沒有因為看了娛樂節目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的情況。”筆者看了,不由生出不少疑問。“限娛令”原來並非真名,文件原名是《關於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而且只限上星頻道“過度娛樂化和低俗傾向”,並非針對全部娛樂節目。百姓“娛樂”何罪之有,誰敢限制當然要擔罵名。看來某學者對這些基本資訊並沒有搞清楚。
最聳人聽聞的是“學者質疑廣電總局限娛新規越位管理”,某學者説“政府應當關注的是公共事務,娛樂是老百姓個人領域,是個人事務,政府怎麼能管老百姓的娛樂呢?政府越位了。”但是,一個基本常識是,全世界都承認廣播電視資源是公共資源,播什麼節目要服從公共利益、滿足公眾需要。很多國家政府在頒發執照時都對頻道節目內容有明確規定,上星頻道本來就是新聞綜合頻道,讓其回歸到原有定位不是政府的應負之責?電視臺應當播什麼,是典型的公共事務,觀眾用遙控器作出選擇才是個人事務。不能説政府管理電視節目是管了老百姓的個人事務。
某學者還推崇一檔與某電影同名相親節目有“教化作用、引導作用”,説“為大齡青年解決生活中的困擾,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通道”。在網上看到過關於這個節目的帖子,歷數節目中出現的雷人雷語和幕後醜聞,比如“寧可坐在寶馬車裏哭也不坐在單車后座上笑”、“跟我握手要20萬”等,這就是有“教化作用、引導作用”的電視節目?
近幾年,許多頻道都在播同樣的節目,這不能叫繁榮吧,只能叫低水準重復。曾經拿遙控器掃了一週,發現僅各衛視頻道就播15檔相親節目,因為“寶馬”一族喜歡,我這自行車族只好陪著看了。廣電總局制訂一些順應民意的措施,有人就動輒代表“人民”反對。政府一齣手,就説“越位”,政府不出手,就説“不作為”,這樣的表態也太隨意了,難以服人。
“一紙限娛令能治道德病?”本身就是個偽命題。我輩淺陋,也知道道德建設是個系統工程,大眾媒介只是應擔負一定的責任。報道先賦予“限娛令”包治百病的全能功效,然後再論證其不能,結論呢,無非就是“限娛令”之過、“限娛令”荒唐唄。這樣的論辯方式,讓人不知該説什麼。
不難看出,報道的基調是質疑,是爭論。果真有這麼大的爭議嗎?據搜狐網調查統計,有86%的人認為當下中國電視節目存在過度娛樂化問題,《關於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相關新聞跟帖中有八成網民持支援擁護態度。我疑惑,這篇報道為什麼要置絕大多數人的意願于不顧,偏要製造點“不同聲音”呢。
其實,明辨黑白、體察民意並不難。您只要走入一個“非寶馬族”家庭,看看三代同堂擠在一起看電視,旁邊還有未成年的孩子,就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電視節目,就知道該給什麼樣的電視節目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