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舉行《2011中國最美50人盛典》。入選50“美”,不但要熱心公益、敬業專業、獨立思考,個人形象也不能差。(11月17日搜狐娛樂)
對於選美,向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美者見美、褒貶不一。有人説,選美是對命運的挑戰;有人説,選美是對美的認可;有人説,選美是主流認同的體現;有人説,選美引領年輕人走進美的世界;也有人説,選美不過是一場作秀;還有人説,選美是對美的一種褻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什麼是美,從古至今沒有一個完整的定數。很長時間以來,選美活動開展得如火如荼,直到現在也呈方興未艾之勢,確是不爭的事實。
美可美,非常美?中國是有選美傳統的,最典型的就是古代的權貴們挑選妃子,最終以權力或金錢的力量,把選中的美女弄回家,“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是古代選美的真實寫照。古代選美,標準主要是“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的外在美,當然也講知書達禮、棋琴書畫等方面的內在美。
當代也選美,只是標準有了些許改變,不但更加看重外表,而且與身份、財富、名譽、色情等密切聯繫,特別是選美模式變成了程式化的理性、商業化的冰冷和男權視角下的單調。這種選美標準的改變,甚至把選美作為一種産業來經營,不知是社會的進步還是退步。
愛美、追求美、崇尚美,無疑是一種進步,如果選美能樹立健康的審美標準,相信人們對待選美的態度會從質疑、反對和詫異變為贊同、欣賞和呼喚。就以這次“最美50人”評選來説,有許多地方讓人眼前一亮。比如,評選準則提出“榜樣就是力量”,具有引領社會風尚、提高大眾審美能力的作用;參與評選者既有專家又有網民,選出的“最美”更能服眾;特別是不搞單純的以貌取人,連葛優這樣的“男醜星”也能獲得“最美”,完全顛覆了世人對選美的偏見和傲慢,對選美活動無疑大有裨益。
什麼是美?“美”就是“真”、就是“善”,要不,真、善、美為啥常穿一條連襠褲,朝夕相處、不離不棄?生活中並不缺少美,只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一方面,我們將其選出來、評出來,讓公眾在評選的過程中提高審美能力,得到情緒、體力、心理、智力、精神等方面的滿足,為嘗不可?另一方面,通過選美樹立模範形象,起到榜樣作用,在全社會營造弘揚真善美的濃郁氛圍,豈不是推行了社會進步和文明?
選美情趣要健康,選美標準要提高,選美範圍也要不斷擴大,不能局限于文化、娛樂明星,“最美媽媽”、“最美女警”、“最美教師”等,何嘗不可以同臺競技?這樣的選美應該多多益善,而單純的選臉蛋、選身材、選包裝等,完全可以退出選美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