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濟寧在“十大人物”評選中收取“一元一票”的投票費,被網友質疑相關部門聯合圈錢。當地組委會回應稱,收費主要是為保證投票的公平和公正,防止刷票行為,並且投票結果並不代表最後評選結果,投票結果只佔60%的權重,而專家考察審核佔40%的權重。(11月2日《南方日報》)
網路投票最大的優點在於最大程度地獲取公眾評價,最大的弱點在於最大程度了放任了拿錢“刷票”的作弊行為。也就是説,網路投票是一柄雙刃劍,如何趨利避害為評獎所用,一直都是一個難解的癥結。通常的作法,一般是降低網路投票在整個評價中的比重,並採取技術手段,防止“刷票”行為。
而山東濟寧卻反其道而行之。首先,“1元投票”,變無償為有償,想想作為與參評對象無絲毫瓜葛的網友,看到這個規則就糾結,更何況繁瑣的支付手續,又有幾個人願惹麻煩會把他當個事呢?所以,會有更多的網友被人為地擋在了投票大門之外。其次,投票結果佔評價結果的60%,超過半數的比重,事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評選最終的走向,這個比重看起來是數字,其實是誘惑;第三,“1元投票”又不作任何技術限制,也就是在同一台電腦之上,只要願意花錢,想投多少就是多少,無疑給“花錢買票”提供了足夠的便利。
如此看來,當地組委會信誓旦旦的表示,收費是為了保證公平和公正,無異於掩耳盜鈴了。那麼,濟寧所做又是何為呢?不妨看看這麼一組數據:截至昨日19時30分,78位候選人一共收到440177張投票。按照1元/票的收費標準,組委會一共收到了440177元,而投票截止時間還有近3天,即意味著還有人通過投票往裏砸錢了。如此巨大的收益,想必組委不會傻到只為電信、移動等中間運營商謀取肥厚的利潤,那麼這筆錢如何分配,用作何處自然令人浮想聯翩了。
“1元投票”,拽住了評獎為錢的“尾巴”。雖然,在當下評比氾濫的背景下,評比為錢並不鮮見,變化的只是方式方法,而不變則是肥厚的利益。但是,作為象濟寧評比的“十大人物”,理應是官方舉辦的評獎活動,更該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導向性,而在辦評經費有充分保障的情況下,卻千方百計不惜打著規則的旗號,文過飾非,變相斂財,首先就與政府該主導的社會公平正義相去甚遠,于其中讓人不由得對評比氾濫的根源又多了幾分深層次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