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的翻拍,如何改編,一直是新聞。《水滸傳》的翻拍,怎麼處理潘金蓮,也一直是新聞。
新《水滸傳》電視劇最引人關注的地方同樣是潘金蓮如何演繹。導演説:“叔嫂情感戲可以有,而且是對原著的尊重。”武松扮演者陳龍説:“我想武松一定是喜歡過潘金蓮的。”這個基調絕對是到目前為止,對原著尺度最大的顛覆,對潘金蓮的最無底線的翻案。
為什麼要給她翻案?新水滸(包括舊水滸)想為潘金蓮的行為附加合理性,增加其複雜性以點染出所謂的人性。這樣似乎更有故事性,但也加大了爭議性。
翻案,是什麼人就能隨隨便便翻得了的?
一個小孩,學習歷史,是信字當頭,學什麼信什麼。這是信古。然後長大一些,有了自己的思想,就開始懷疑自己學過的知識,是不是真的這樣?是不是還有其他解讀路徑?這是疑古(可能還有一段激烈的恨古)。再然後,思想繼續昇華,本著批判地繼承的態度,再去看歷史(文學也有歷史——文學史),通過對過去名物典制、環境氛圍的考辨,去解釋歷史、理解歷史。這是釋古。經過這麼一段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進,我們大概就能以一個比較客觀的平常心看待過去的人和事。
現在呢?改編名著沒有前兩個階段,上來就是憑空瞎想,胡亂解釋歷史,直接蓋第三層樓。製片人要的是投資回報,導演和編劇最省事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迎合觀眾,演員夫唱婦隨。至於大眾嘛,在這種無恥的熏陶下也難言高尚。
其實,今天的改編頗有關公戰秦瓊的味道。《水滸傳》之潘金蓮,並非《金瓶梅》之潘金蓮。二潘之別,本來判若霄壤,可現在的趨勢是後潘壓前潘,並在逐步取代前潘。
後潘是怎麼産生的?明中後期,從皇上到名士,都不學好,帶壞了社會風氣。正德皇帝千里尋妓,滿朝震驚卻又無可奈何。清嘉靖、隆慶時房中術大盛,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佞幸》記載:“隆慶窯酒杯茗碗,俱給男女私褻之狀。”
江南名士何元朗宴客時公然以妓鞋行酒。文壇泰斗、“後七子”領袖王世貞“作長歌以記之”,不以為恥(同上書卷二十三《妓女》)。
社會上,流行淫艷不堪的《山坡羊》、《鎖南枝》,達到“雖兒女子初學言者,亦知歌之”的程度(《李開先集 閒居集》卷六《市井艷詞序》),這就好比一個3歲的小孩都知道哼唱十八摸。在這種環境中,《金瓶梅》問世。
如今的社會,有一股強大的物欲之風,雖非主流,但頗類明末,所以給潘金蓮翻案也就勢所必然。
潘金蓮不是妓女,但比妓女更有誘惑力。妓女花錢可得,潘金蓮卻要有一個偷情的過程。這個過程是男人心底最癢的那一塊。撓之則動,不撓則思。
新水滸有意無意地迎合這股風氣和人心陰暗面,自己作踐自己。施耐庵筆下的潘金蓮,很好地完成了她的文學使命。一來襯托出武二英雄氣概,俠義不容色辱。二來則成為武松上山的關鍵推手。新水滸電視劇頗費周章深挖人物背後,甚而玩顛覆,是在把小説支線演變成主線,甚至壓過主線,干擾主線。這不合文學創作規律,失去了文學合理性。效果是負面的,但一定會引人矚目。這是小瀋陽的路數,走下三路,主動與最俗的一面為伍。
其實,給潘金蓮翻案,早有珠玉在前。若説給她附加合理性,早在20多年前,廖學秋演的一部《潘金蓮新傳》就已經做過相關探索了,而且明顯受魏明倫的影響很大。至於魏明倫和李碧華的文學作品,他們其實是另起爐灶,獨闢蹊徑,按照文學規律來對人物進行再設計,而不是單單為了吸引眼球以賣個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