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少女小曼這幾天“脫穎而出”,可惜不是她心馳神往的通過選秀一舉成名,而是她在某衛視節目中的公開表示——因為參加選秀想請伴舞和租道具來包裝自己,希望家裏能拿出10萬元做支援。“絕食、哭鬧等能用的手段都用過了,但他們就是不同意。”小曼説目前母親被氣病在家,但她還是希望能獲得支援。
我們先來算一筆賬。小曼中專二年級時休學,正式專職投身於選秀活動。參加過超女、東方天使、絕對唱響等大大小小的海選可能有幾十場以及各個劇組的試鏡,加到一起參加的選拔超過百場。以每場選秀或選拔需要400元經費做保守估算,近百場就需要4萬元。而小曼母親是下崗工人,父親也只是一個普通的公司職員,如果這次遂了女兒願,一下拿出10萬元去滿足她不切實際的願望,除非他們也“走火入魔”了。
當然,愛迪生也是失敗了幾百次才發明瞭電燈,所以小曼參加百次選秀似乎也證明了她的堅毅。如果是因為愛唱歌,愛表演,那麼可能還有為理想而奮鬥的決絕,但小曼是為什麼呢?對自己的行為,小曼的回答很直接:“我就是想借此成名,讓大家都喜歡我!”
看來,小曼之所以不顧一切的要成名,無非是中了選秀節目和低俗文化的毒。
今年是國內平民選秀第7年。隨著暑假的開始,各電視臺的選秀大戰也拉開帷幕。第一屆超女前三的輝煌,給人們吹起了一個大大的肥皂泡——平凡如我亦可成功,你也能!也因此萌生了大批的“選秀專業戶”。他們或天天吃泡麵省出演出服經費,或住在地下室也不忘奔波各地報名參選,或如小曼一樣張開“血盆大口”向父母要錢,他們皆妄想一朝成名天下知——而“天下知”就可輕鬆換來金錢和地位——有了金錢就擁有了一切。
如此邏輯讓人又心酸又無奈,如此愚蠢顯然不是這些少年的錯。在走捷徑成功、機會主義盛行的社會現象的誘惑下,道德、奮鬥、苦乾等傳統價值觀被摒棄,只剩下浮躁、炒作、速成……那些雷人惡俗的姐姐哥哥被瘋狂追捧,那些平庸無奇的選秀新星身價飆升……這樣的低俗文化、價值體系像疾風驟雨一樣,摧毀了正處於成長期的小曼們,使他們將“出名不代表成功”、“不是只有金錢才能幸福”、“勤奮的汗水才能澆開生命的花蕾”這樣簡單的道理拋諸腦後,一味去追逐功利。
因此,小曼群體的出現,只能説明該下猛藥的是社會。只有通過宣揚正確的價值觀,修正輿論導向,讓社會更加公平公正,才能讓更多的少男少女願意通過腳踏實地的努力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佟娜)